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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胯下有手機 OL勇擒偷拍狼
搭捷運扶梯被窺 搶影片「不姑息死變態」
201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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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遭周姓男子尾隨偷拍時,穿著套裝、透膚黑絲襪。楊忠翰攝
【楊忠翰╱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年輕俏麗的OL與男友相約在捷運站,搭電扶梯要出站時
,身後一名賤男,竟將手機穿過OL兩腿間偷拍裙底風光,她發覺有異回頭怒罵:「幹!你
在做什麼?」賤男見事跡敗露慌張要刪影片,OL立即搶過手機,賤男還一路尾隨要求歸還
,遭OL與男友扭送警局,OL氣憤說:「不會姑息這種死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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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遭扭送警局。受害人提供
從事壽險業的OL(23歲)表示,先前有2次遭性騷的經驗,但都沒逮到嫌犯,4天前在人潮
眾多的捷運西門站遭周姓男子(28歲)偷拍,頓時火冒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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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將手機伸到OL雙腿間偷拍。圖為偷拍示意圖。楊忠翰攝
與男友合力逮人
該名OL指出,當天加完班,與男友約晚上10時在捷運西門站一號出口碰面,搭電扶梯時,
突感大腿間有硬物插入,低頭察看竟是1支手機,連忙回頭,見周男站在身後,手裡拿著手
機急忙縮回,她驚覺遭到偷拍,當場怒飆髒話,質問:「你是幹什麼吃的?你在做什麼?
」周男因事跡敗露、再加上OL強勢態度,當場愣住,回過神後,企圖刪除手機裡偷拍的影
片,OL見狀馬上將手機搶過來,周男則一路跟在她身後哀求說:「妳把手機還給我好不好
?」OL不理,走出捷運站後與男友碰面,告知遭偷拍的過程,男友氣極一把拎住周男衣服
,2人合力將他扭送附近的派出所。
警方檢視周男手機影片後,發現他在電扶梯旁的角落挑選下手目標,見OL穿套裝、透膚黑
絲襪,就拍攝其背影、雙腿,並快步尾隨偷拍裙底,但手法太過拙劣被發現,周男只好坦
承犯行並不斷道歉,強調是第一次偷拍。
「敢做就要承擔」
OL請警方翻攝偷拍影片留存,將手機還給周男,打算擇日對他提告,「既然敢做,就要承
擔身敗名裂、遭人撻伐的結果!」
律師莊秀銘表示,周男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因屬告訴乃論,警方無法主動介入偵辦
,若只有照片、影片卻無被害人,警方亦無法以其他法規約束,被偷拍女子保留法律追訴
權,可於6個月內依法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