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1622545 (逐漸師去熱情的人)》之銘言:
: 最近霸凌吵的沸沸揚揚
: 讓一堆人提出網路實名(雖然沒人講的出任何具體方案 配套)
: 假設真的立法實施後
: 去年五都選舉時都有所謂的殭屍粉屍灌讚
: 這些粉屍團的去除殭屍之後 還會剩下幾個人阿
: 我們還能看的到郭嘉穿越到現代 用FB發文'花瓶就花瓶當什麼佛跳牆'嗎
: 能夠還台灣人一個乾淨的網路社群平台 不再被團購社團加入推銷產品嗎
網路實名制如果要推行的話,那就來個立法規定,
"以後電子報的記者都要署實名,不能再用'本報記者'、'採訪中心'",如何?
這樣搞的話,汪中的朱真楷大概會第一個起來反對,
因為他就沒有辦法用"本報記者"發一堆亂七八糟罵綠營和柯P的政治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