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1622545 (逐漸師去熱情的人)》之銘言:
: 最近霸凌吵的沸沸揚揚
: 讓一堆人提出網路實名(雖然沒人講的出任何具體方案 配套)
: 假設真的立法實施後
: 去年五都選舉時都有所謂的殭屍粉屍灌讚
: 這些粉屍團的去除殭屍之後 還會剩下幾個人阿
: 我們還能看的到郭嘉穿越到現代 用FB發文'花瓶就花瓶當什麼佛跳牆'嗎
: 能夠還台灣人一個乾淨的網路社群平台 不再被團購社團加入推銷產品嗎
網路實名制如果要推行的話,那就來個立法規定,
"以後電子報的記者都要署實名,不能再用'本報記者'、'採訪中心'",如何?
這樣搞的話,汪中的朱真楷大概會第一個起來反對,
因為他就沒有辦法用"本報記者"發一堆亂七八糟罵綠營和柯P的政治文啦~^^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04-25 09:09:00綜合報導
作者:
Puye (PUYE)
2015-04-25 09:10:00我是覺得記者有必要為自己的新聞負責 不然真的亂放炮
作者:
Forestier (跟小天使聊天吧:))
2015-04-25 09:10:00綠營都很喜歡看電視帶風向 但我講白的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5-04-25 09:11:00可是一篇專稿可能動用十個記者, 都要列出嗎
作者:
hyjoly (111)
2015-04-25 09:11:00黨政人士表示 不願具名幕僚表示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5-04-25 09:11:00綠營都很喜歡看電視帶風向 但我講白的
作者:
zelkova (*〞︶〝*)
2015-04-25 09:13:00受訪者跟消息人士應該也要實名制 媒體亂源
作者:
Puye (PUYE)
2015-04-25 09:13:00管他是不是人頭記者 當報導被質疑的時候 總是要有人負責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4-25 09:14:00哈哈哈 推推
作者:
Puye (PUYE)
2015-04-25 09:14:00不然每次都推給不知道誰的某個人 也不用為報導負責你當記者沒查證 或空穴來風就報導出來的東西 不用負責?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04-25 09:15:00至少該篇報導的撰稿者要署名啊 你不可能一篇文章十個
法界人士 網友表示全部都要寫真名 不然誰知道有無此人
作者:
Forestier (跟小天使聊天吧:))
2015-04-25 09:16:00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退潮之後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04-25 09:16:00人寫吧 敢寫就要敢負責
作者:
DL3 2015-04-25 09:17:00以後沒穿褲子的也要具名脫褲朱XX嗎?不過他還是爽操主播 馬的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5 09:28:00一點都沒錯,說實話實名的話就看不到某媒體狂秀下限。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4-25 09:28:00推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