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iWIN發起網路零霸凌
3.完整新聞內文:
根據兒童福利聯盟提供的資料顯示,台灣10到18歲的兒童少年中,有18%的人表示曾經在
網路上霸凌他人,12%曾遭到霸凌,而遭到網路霸凌的受害者中,有12%曾經出現自殘的
念頭,顯示網路霸凌,已經是台灣社會必須正視的課題。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昨指出,下周二將召開一連串公聽會,討論設立管制網路攻擊專法的可
能性。王育敏也與受邀參與的兒福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現代婦女基金會等九個團體
,發起「反網路霸凌運動」,呼籲社會重視網路霸凌的嚴重性。
王育敏表示:「網友如果針對特定的某個人連續發文,而且都帶有攻擊性的字眼,我認為
,就構成實質的網路霸凌。」
王育敏表示,其實在整個網路霸凌的問題上,網路平台的業者要負很大的責任,「像臉書
之前都是以真實姓名來開始一個帳號,但是現在卻允許匿名化,這樣等於助長了網路霸凌
的歪風。」
王育敏認為,立法的第一步,就是要求平台業者要負起一定責任:「網路業者須要自己先
做出過濾的程序,這樣一層層的防火牆才可能有效遏止霸凌發生。」
因為網路霸凌涉及的法律散落在《民法》、《刑法》及《電信法》範疇,王育敏認為,有
必要另立一個專法來規範網路霸凌,甚至要明定霸凌者達到某種程度,就須接受一定的法
律刑責等等細節。
另外,目前國內唯一受政府機關委託的網路內容防護及申訴機構iWIN,昨發起「iWIN080
網路零霸凌」的關懷網串連行動,但iWIN受限於本身為民間單位,無法律強制性,也僅能
以宣導網安資訊方式,希望各網站平台及社群網站等,能響應支持。
對於外界炮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應任憑網路霸凌歪風猖獗,銘傳大學廣電
系主任陳光毅認為,與其等待不知何時才會通過立法的霸凌相關專法,有法律權責或相關
事業主管機關,應加快成立通報申訴、諮詢協調等機構。
政大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執行長黃葳威表示,從事網路霸凌防制、研究長達15年,每年都
會收到數千件的網路安全申訴案件;光是昨天上午,涉及網路教導自殺方法的申訴案件,
就接到6件。面臨這樣隨時都在發生的問題,相關單位應拿出更積極態度。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5000355-260102
5.備註: 來了!來了! 只要對某人連續發文就是霸凌就要負一定刑責
還要求網路平台要自我審查,那跟中國有什麼兩樣箝制言論自由
好膽就趕快立法通過,又假掰又噁心的護航財團,真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