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媒體,政客,蠢蛋藝人全都在喊反網路霸凌,
但重點應該是在霸凌兩字,而非網路兩字,
霸凌指的是對受害人施以長期性精神或身體的傷害,可能透過語言,身體,或權勢。
細數以下的情況,
太陽花,警察攻擊行使憲法賦與權力的民眾,
警察群知道打人的是誰,卻利用權力不願意交出打人者,這就是權力不對稱下的霸凌。
國民黨二二八事件,死不把證物及加害者的身份供出,造成受害家屬持續的精神傷害。
頂新假油案毒害全台人民卻輕判,這也是權力霸凌,有錢者沒事。
腦殘藝人整天撥腦殘節目,腦殘媒體撥腦殘新聞,這更是一種霸凌。
有沒有只重視網路罵人的霸凌,對直接性的霸凌視而不見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