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朱市長申請赴中朱習會 立委批違法

作者: alex0404 (alex0404)   2015-04-26 08:31:51
※ 引述《tom19860616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朱市長申請赴中朱習會 立委批違法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04-26
: 國共交流屬政黨活動 不符直轄市長登陸事由
: 〔記者施曉光、徐聖倫/綜合報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五月初將赴對岸參加「國共論壇」
: ,並與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朱習會」,由於朱本身具有受登陸管制的直轄市長身分,
: 依規定必須申請許可,且除人道探視親屬,事由須與業務相關,但朱立倫卻從事屬於政黨
: 活動的國共交流,相關單位頗為困擾,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要求馬政府公開表態,可以違法
: 許可「朱市長」登陸從事不符規定的行為嗎?
: 移民署:29日開會討論做決議
: 移民署表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直轄市長」至中國必須經過申請,
: 且須為從事「探親」或「職務相關」業務等,而朱立倫同時具有「國民黨主席」和「直轄
: 市長」兩個身分,究竟是否可赴中從事「國共交流」,將於二十九日開會討論後做出決議
: 。
: 李俊俋表示,兩岸條例有關直轄市長登陸規範在第九條,人民團體部分則是在第三十三之
: 一條,照理說「國共論壇」、「朱習會」應受第三十三之一條約束,但據他了解,朱是以
: 新北市長身分提出許可申請,應依「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
: 法」第六條處理。
: 依此條文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須符合以下四款情形,才可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一
: 、在大陸地區有設戶籍之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親屬;二、其在臺灣地區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親
: 屬進入大陸地區,罹患傷病或死亡未滿一年,或有其他危害生命之虞之情事,或確有探視
: 之必要;三、進入大陸地區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四、經所屬機關遴派或同
: 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
: 李俊俋:朱只能從事城市交流
: 李俊俋說,上述四款登陸事由沒有一項符合「朱習會」,理應不予許可,如果朱立倫登陸
: ,只能從事城市交流,因此他要看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如何
: 解釋,明天將召開記者會要移民署、陸委會表態。
: 據了解,朱立倫的申請案已由新北市政府以「密件」行文上級機關內政部,有關申請事由
: 、行程說明以及計畫中有無提及「朱習會」,朱是以何種身分赴中國從事活動,官員都低
: 調不願說明。李俊俋質疑,直轄市長申請赴大陸地區,竟然以密件方式處理,實在很奇怪
: 。
: 國民黨:由相關單位依法審查
: 據指出,直轄市、縣市首長登陸申請事由向來以農特產行銷、經貿、觀光、城市交流為名
: 義,都與本身市政業務相關,地方政府提出的申請計畫,都是以市長或縣市長身分登陸,
: 沒有非官方身分,但這次朱立倫卻是以國民黨主席身分率團參加「國共論壇」、「朱習會
: 」。
: 面對外界質疑,國民黨發言人楊偉中昨以「依法提出申請,也由相關單位依法審查」簡短
: 回應。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5009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真的無法理解
為何國民黨每個想選總統的人
都會覺得選前去支那找賤畜王朝聖一下
可以增加他的選票讓他當選
該不會國民黨的每個總統候選人
都認為自己是在選區長不是台灣總統?
作者: qqorzi (雷爾夫)   2015-04-26 08:34:00
天朝認證,必屬X生,這樣我霸凌了嗎?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5-04-26 08:37:00
朱去還好,畢竟他反共反台獨的立場都不明顯,郝比較可笑,軍頭的兒子現在去舔共,好像大家閨秀奔著去當妓女一樣,羞辱傷感至極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5-04-26 08:58:00
當年金門小兵弄個泳圈,軍頭就槍斃人,如今自己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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