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f2 (祈ç¦å…”)
2015-04-26 10:03:01鄉民的正義非正義...郎姑籲立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6000270-260102
藝人楊又穎因網路霸凌自殺身亡,她的家人昨天為她舉行追思會,曾經教導
過楊又穎的藝人郎祖筠,除了親自到場送她最後一程,也呼籲自許正義的鄉
民們,批評別人前應先思考;政府也應盡速立法,讓網路霸凌有法可管。
提到楊又穎這個曾經加入表演班的學生,郎祖筠說,她很可愛,在演藝圈應
該會有前途,可惜看不開這一關!目前警方已經著手調查網路霸凌的情況,
希望惡意攻擊她的人可以盡快出現,更期盼在網路上惡意抹黑他人的情況,
可以獲得遏止。
郎祖筠強調,網路世界又大又深,以往如果有人不喜歡一個人就是不喜歡,
但現在都會透過網路被放大,年輕孩子們應該學習如何使用、而非被它操
控;即便在網路遭到攻訐,也應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藉此給亂說話的人一
個教訓。
對於「鄉民的正義」,郎祖筠說,她從不認為這是正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
看法與評斷方式,但沒有人是法官、沒人有資格評斷他人,即便「肉搜」也
是種霸凌。
郎祖筠呼籲,自許正義的鄉民們應在攻擊前仔細思考!她說,當你認為這是
正義、想去凝聚網路的力量時,應先想想這個事件是否真實?是否可能傷害
到別人?尤其是是否有必要?藉由這3個思考,減少對他人的傷害。
郎祖筠更呼籲政府應該盡速立法。她說,對這些10幾、20歲的孩子來說,網
路攻擊對生活容易造成大傷害,透過立法約束,雖然不一定能完全遏止網路
霸凌的歪風,但至少讓管理單位有法可依循、有法可管。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4-04-26 10:03:00還要噓爆一次嗎?
作者:
wac08 (█████)
2014-04-26 10:03:00幹 CD中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15-04-26 10:04:00這低能的新聞是要PO幾次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4-26 10:04:00呼籲自許正義的藝人們,要求立法前應先google
作者: darkgoblin (小影) 2015-04-26 10:04:00
要實名制了嗎
作者: goodkilua (******) 2015-04-26 10:04:00
BLACK SHEEP EFFECT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4-26 10:04:00報紙跟藝人依樣噁心 一個帶風潮一位沒腦袋
作者: paleomort 2015-04-26 10:04:00
她自己都以經未審先判當法官
作者:
NaouZ (W3ME)
2015-04-26 10:04:00誰啊? 幹麼不去採訪萬華街友的意見?
作者:
waeting (Music Life)
2015-04-26 10:04:00立什麼法?媒體霸凌就不用管還要管到網路?要不要臉啊?
作者:
qwert810 (好豆漿 不喝嗎)
2015-04-26 10:05:00戒嚴算了
作者: pigmen (p ) 2015-04-26 10:05:00
外省黨藉這次 要搞垮網路言論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5-04-26 10:05:00演藝圈那些心機造謠的要不要先立法管一管?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5-04-26 10:05:00演藝人員的正義才是正義,我見識了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5-04-26 10:05:00關鄉民屌事 兇手是透過臉書 而且很大機率是演藝圈的人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4-26 10:06:00沒人有資格評斷他人 只有藝人可以代言商品 推薦自己人
作者: rainfarmer (伴藍比翼鳥) 2015-04-26 10:06:00
立法請無腦媒體藝人替言論負責 這樣好嗎
作者:
wac08 (█████)
2015-04-26 10:06:00你媽 兇手就演藝圈的人 演藝圈先實名制再說
作者: buddar 2015-04-26 10:07:00
立法=違憲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5-04-26 10:07:00再者 現行法律已經足夠應付在網路上的公然侮辱、誹謗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4-26 10:07:00誰她媽凝聚網路的力量 你告訴我 網路上每一個人都是個體
作者: hokksapp (北海道札幌) 2015-04-26 10:07:00
...........
作者:
C8C8DHC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5-04-26 10:07:00蠢
作者:
linch416 (晃.....)
2015-04-26 10:07:00好笑 那你們藝人就不要有藝名 作家也不用筆名 大家都赤
作者:
C8C8DHC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5-04-26 10:08:00蛋法
最可怕的是那些不懂裝懂,擅自解讀,還有為利益行動的藝
作者:
linch416 (晃.....)
2015-04-26 10:08:00裸裸光溜溜最好
作者: buddar 2015-04-26 10:08:00
演藝圈內鬥推給網路,現實中的霸菱怎不立法?
作者: Marico5566 (麻里56) 2015-04-26 10:09:00
用選票教訓這些9.2
太好了,ptt鄉民承擔莫須有的罪,好像鄉民殺人一樣
作者:
Riya520 (GO!!!!!!)
2015-04-26 10:09:00是要立什麼法啦
作者: buddar 2015-04-26 10:10:00
不去找兇手卻在限制言論自由,鄭捷用刀殺人,怎不立法買刀
作者:
pray (gavin)
2015-04-26 10:10:00他的死關我屁事啊 腦殘藝人不要在玩火拉 到時起風就好笑了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4-26 10:10:00毫無法律常識
煩不煩 一直要立法立法 你怎麼不問家人有沒有去報過警
作者: index2211 (index2211) 2015-04-26 10:11:00
控制不了網路就毀掉網路,狗黨好樣的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4-26 10:11:00
=======正義的媒體&藝人對台灣網路族發起聖戰=======
作者: jjkelly (等呀等...) 2015-04-26 10:12:00
你藝人 就不要出來爆料呀
作者:
DolMore (多莫)
2015-04-26 10:12:00乾鄉民屁事哦幹
作者: green0953 (虎鯨魂!) 2015-04-26 10:13:00
去找兇手啦 牽拖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4-26 10:13:00
外省寄生蟲的正義更不是正義
作者: hf999 (阿仁) 2015-04-26 10:14:00
為什麼要報導演藝圈的意見?他們比較有見識嗎?
作者: max52001 2015-04-26 10:14:00
藝人要賺大錢 又要網友只能支持不能批評 世間有這美好
作者:
jay17988 (jay17988)
2015-04-26 10:15:00鄉民的事你管不到 而且別牽拖 根本不關我們的事
作者: max52001 2015-04-26 10:15:00
想管制網路 就看哪些北七敢提這種案子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4-26 10:15:00不噓對不起自己
作者: hf999 (阿仁) 2015-04-26 10:15:00
訪問新聞傳播學者的意見不是比較值得參考嗎?
作者:
ray0305 (ray)
2015-04-26 10:16:00先立法約束媒體霸凌再來談其他
作者: pttxo (火頁很久) 2015-04-26 10:16:00
霸凌者不去追究 反過來檢討網路?? 藝人真有臉敢講正義
作者:
chx64 (雪人)
2015-04-26 10:18:00應該先立法提升藝人的水準
作者:
Murloc (我只是個鄉民)
2015-04-26 10:18:00又來了
作者:
drmactt (LaLaLa)
2015-04-26 10:19:00爛藝人先淘汰再來說啦!
作者: KNVSEOC (佛利沙的"SA") 2015-04-26 10:22:00
自以為正義的藝人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04-26 10:24:00國民黨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
作者:
lom0120 ( )
2015-04-26 10:26:00中時很努力在帶風向
作者:
kbten (kbten)
2015-04-26 10:27:00既得利益者,是要怎樣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5-04-26 10:29:00可憐,消費死者連為什麼要自殺都不知道。
作者: Iamtheking (努力活著) 2015-04-26 10:29:00
吃屎
作者: Iamtheking (努力活著) 2015-04-26 10:32:00
EAT SHIT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15-04-26 10:33:00藝人這麼有系統的帶風向 這件事真的是單純自殺嗎畢竟家屬似乎也不想找真兇 是不是有甚麼隱情?
根本都某家一直報 小模自殺新聞疲勞轟炸還以為死了巨星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04-26 10:36:00
真的楊死得太不值了,家人不找兇手讓他瞑目,死後一堆藝
自殺對社會是多不好的示範 且不找出霸凌者推給網友就沒事? ptt根本是人死了才知有這號人物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04-26 10:37:00
人搶著發表跟他被欺負完全無關的言論,害他的人說不定就出席告別式,外表一邊哭內心一邊笑,可憐
作者: bokz (搶錢搶糧搶香蕉) 2015-04-26 10:38:00
同理可證 她的正義也不盡然是正義阿...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5-04-26 10:38:00
說真的大部分的鄉民不認識你,但也希望真正害你的人能被找到,但你的家屬硬要扯到完全無關的事情讓整件事件完全變調,還有一群沒腦無恥的利用這件事狂炒作,根本不尊重今天你到底是為何自殺的?告別式變成藝人打卡上新聞的場合網路的鄉民幾乎都是希望妳能好走,但也很痛恨那些利用你、欺負妳的人,總之,一路好走。
作者: BigLarry (雞腿人人都喜歡!!!) 2015-04-26 10:43:00
我也看不懂郎的正義 反貪腐倒扁 現在卻不倒更貪腐的馬狗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5-04-26 10:44:00
說沒有人有資格評斷別人 自己卻在評斷鄉民
作者: axd1982 (~大叔魂~) 2015-04-26 10:44:00
這些藝人消費死者的嘴臉也真夠噁心
作者:
siathy (中臺英德日法俄印)
2015-04-26 10:44:00加油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6 10:52:00消費死者,有沒有良心阿!
作者: chuiszt 2015-04-26 10:52:00
有夠噁心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5-04-26 10:55:009.2嗎
作者:
p13579 2015-04-26 11:01:00這不是未審先判 什麼才是未審先判
刑法有 毀謗 妨害名譽 恐嚇威脅 還要立什麼文字獄?想控制網路吧?如果腦袋裝這種東西 不要說出來比較好好吧?
作者:
ENAKA (ENAKA)
2015-04-26 11:14:00鄉民鑽到地底都中槍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5-04-26 11:24:00不是臉書上的人害楊又穎嗎 扯鄉民是衝三小 利用此事戰鄉民
作者: ac7733ca (x先生) 2015-04-26 11:26:00
噁心
作者: silver451 2015-04-26 11:34:00
不噓對不起自己 以後這位出的舞台劇不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