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立法反網路霸凌 = 削弱媒體近用權??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4-26 12:49:04
※ 引述《ppu12372 (高能兒)》之銘言:
: 媒體近用權
: 是指人民應有權使用特定電視頻道、報紙,表達意見,或是對於不實的侮辱
: 或誹謗提出更正或答辯,以資澄清事實
: 早在1994年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 364號解釋時就已宣布人民擁有媒體近用權
: 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指出:不分性別、種族、國籍、年齡,全人類均應當享
: 有的「傳播權」,包括「知的權利」與「媒體近用權」
: 但事實上各家新聞台從未釋放出可供人民發言的時段
: 報紙也僅僅釋出稱作民意論壇的半頁至一頁
: 而且很明顯是經過編輯篩選過的
: 如今網路的發達才真正使的媒體近用權的實現前進了一小步
: 是否傳統媒體開始緊張了? 擔心人民接受的資訊不再被自己公司掌握在手中??
: 而開始有意識的封殺??
傳統媒體的緊張是必然,網路發達,傳統媒體的影響力就會下降
而立法之後,弱者更弱,強者更強,根本就是言論上的貧富差距
但是也確實是有人利用網路在匿名犯罪,所以如果問要不要立專法
其實是要,但是!!!!!!誰來立,怎麼立,會不會變成整肅異己的工具?
看看最近的課綱吧,一群OOOOOOOOOOO所建立的課綱啊
被查出來之後都是統派,這樣的政府你放心給他立網路專法?
應該統派也有獨派也有中立派真正歷史派專家派。都要有才對啊!!!
所以看了課綱,我對網路專法根本沒有信心,已經先入為主認為會變成整肅異己
: 噓 gogobar: 歐美反罷凌法表示: @@?
政府素質差太多,你看看課綱事件
: 推 heha751019: 真的立法了,就是拼釋憲了
看看最近的大法官事件吧
作者: JinXiaoDau (馬膺九 金小刀 斷背山)   2015-04-26 12:50:00
☆☆2016讓國民黨這個爛黨快消失 請務必返鄉投票☆☆
作者: ppu12372 (高能兒)   2015-04-26 12:51:00
我覺得通過 "IP追蹤和刑事處罰"專法還能接受,實名制太偏激了
作者: baiya   2015-04-26 12:51:00
水母:快讓我提名的大法官過,再來修法 科科加入 罵我者死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6 12:53:00
實名制根本和處理網路犯罪八竿子打不著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4-26 12:56:00
所以應該要推動的不是反反霸凌法,而是刑法修正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04-26 12:59:00
老實說 現階段刑法都有網路犯罪大部分的對應只是在網路這個工具使用的解釋上沒提出 真正需要新立法對應無法可罰的非常少當然 若要討論網路犯罪所侵害法益重要到需另立專法 那是另一回事 但絕對跟實名制無關
作者: miowoo821 (00)   2015-04-26 13:12:00
然後告人誹謗就被說訟棍,然後可愛的通保法實質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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