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郝柯都提監視器抓違停 卡神:誰腦袋裝大便?

作者: blackkt (低調)   2015-04-26 19:01:02
※ 引述《AD08JAN (一月)》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郝柯都提監視器抓違停 卡神:誰腦袋裝大便?
: 3.完整新聞內文:
: 用監視器開單抓違規停車引發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
: 表示現行法律沒有禁止,考慮要針對十大違停地點優先設
: 計可辨識車牌攝影機,「卡神」楊蕙如在臉書po文表示,
: 相關提案郝龍斌也曾提過,卻被轟「腦殘」,而現在柯文
: 哲卻說反對的人和議員腦袋裝大便。
: 2012年時,時任北市長郝龍斌擬以監視器直接錄影開罰,
: 不再像目前須有警員或交通助理員到場拍照才罰,但被質
: 疑是搶錢、腦殘。楊蕙如在臉書表示,如今看到柯文哲也
: 想用同樣方式的新聞,令人不爽又好笑,不爽是因為她投
: 票給柯,不是要他搞集權、侵犯隱私。她質疑如果柯文哲
: 要超越新加坡的方式,是用半集權、處處監視,我「強烈
: 反對」。
: 楊蕙如也批評許多人是雙重標準,令她覺得「好笑」,「
: 郝龍斌做的就錯,柯就好棒棒?江蕙說網路言論太過自由
: 被罵翻,但是柯想要監控我們行動的言論就應該被獎勵?
: 」她表示自己投票不是要選出獨裁者,並用柯文哲的話反
: 諷表示,潮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事情發生了,
: 才知道誰腦袋裝大便。」(劉育良/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425/599105/
我認為監視器可以藉由法律授權來達成特定使用目的
但重點法律規範要清楚 畢竟現在監視系統相當普及
剩下的就是政府能把監視器為達成什麼樣的目的來使用
如果今天政府認為違規停車 導致該處車禍肇事率升高
或者對交通有重大影響 那利用監視器抓違停並無不妥
但希望法律是原則禁止 例外開放
也就是用列舉方式
例如監視器使用之目的僅限於查緝犯罪
法院要求調閱調查證據 還有違規停車
然後關於違規停車而使用監視器開罰
其使用範圍時間都要能規範到
例如柯P說的幾個違停超嚴重的地方
就那幾個地方 編號幾的監視器可以針對違停開罰
這些監視器的位置也都要公告上網
罰單要註明是哪支監視器什麼時候拍到的
至於台北市政府沒有公告或核准的監視器
則不能用來開罰違停 如果沒註明是哪支監視器
或是用未公告之監視器取締則罰單無效
這樣一來 都跟你說哪個地方哪支監視器有取締違停
你還硬要去停 那就是你自己白目了
至於監視器對於隱私權的疑慮
我倒認為除了家裡這安全堡壘外
出去公共區域或公共場所
本來就會被看到或拍到疑慮和風險
警察依職權在公共場所都可以臨檢了
所以我認為在公益衡量下 還可以接受
對於隱私的侵害其實也不大
但前提法令要制定周詳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4-26 19:04:00
這篇可以寄到市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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