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剛剛騎車在一條六車道的大馬路上
遇到一個推著巨大資源回收手推車的老婦人,沒有很老感覺40多吧
「緩緩的」闖紅燈走在斑馬線上
整排車道都被她嚇到,旁邊的機車還為了閃他切到我前面
總之差點出事
我騎過去的時候看她的表情,一點也沒有抱歉的樣子
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覺得很火大
就算叫警察來
警察鐵定會想大事化小
依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罰罰錢
但在駕駛的立場,感覺就像生死一瞬間
差點就沒命的感覺
我不懂法律
難道除了罰她錢外不能以別的法條送辦嗎?
雖然他只是違反交通規則
但讓別人感覺生命受到威脅
要說他到底有沒有構成犯意
他故意穿越馬路造成他人生命危險
這依然舉證困難的話
我還是下車給他一拳尻下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