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終結網路霸凌 藍委擬修法訂刑責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4-27 12:55:26
關於丟發票事件
2010/06/20
好大官威立委呂學樟發票擲櫃姐|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20/32600630/
節錄重點
呂大立委向《蘋果》表示自己只是生氣將發票丟在桌上,「絕對沒有把發票丟在服務人員
臉上。」
受害者櫃姐表示把呂把三聯式發票朝服務小姐的臉丟去,並未打到臉,
發票掉在服務台桌上,呂並撂下:「東西(西裝)我先拿走,這個(發票)叫你們主管來
跟我解釋!」
所以沒打到臉就不算打臉喔
那這是呂大立委霸凌自己嗎?
全世界第一起自己霸凌自己的案例出現了
※ 引述《Waitaha (Leonhardt)》之銘言:
: 終結網路霸凌 藍委擬修法訂刑責
: 2015年04月27日12:17
: 藝人楊又穎疑似遭到網路霸凌,而輕生身亡一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國民黨立院黨團今舉
: 行「立即修法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4-27 12:57:00
明明是自已先霸凌別人,反過來說自已被霸凌?作賊的喊捉賊,中國黨不意外~!!!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5-04-27 12:57:00
幹 垃圾低能 KMT都不懂得檢討自己的膩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4-27 12:59:00
酸民就這招了 別阻擋藍委作出正確的決定不過要酸民自我閹割 的確不容易 只能以權力對抗權力這代表我們對人性不信任----這不是西潮最愛的?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4-27 13:00:00
彼得又來反串,辛苦了
作者: zerosky (§墮羽の翼‧零夜§)   2015-04-27 13:02:00
請大家支持2016全面撲殺中國流亡政黨 還給大家乾淨台灣
作者: WilliamWill (威廉威爾)   2015-04-27 13:04:00
支持實名的人先公布姓名啊,不然就不要廢話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4-27 13:06:00
反串 沒必要吧!!!
作者: lienghot (一注獨買)   2015-04-27 13:06:00
9.2最愛這種立委
作者: blue999 (FLY)   2015-04-27 13:08:00
鄉民每次都說霉體不可信 怎麼現在又講講就信了 顏色錯誤
作者: kevinshyu (仁)   2015-04-27 13:16:00
實名制 是倒退回以前的時代 警察可以查IP的方式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5-04-27 13:22:00
現在警察一樣可以查IP啊 不然一堆訟棍怎麼活的?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4-27 13:24:00
真的實名制 先葛屁的大概就是中國彼得 NOKIA6233這掛吧
作者: IronWolf (鐵狼)   2015-04-27 13:26:00
把網路言論抓去來加重其刑 爽到訟棍和政客吧 反正他們很閒 花時間告人來惡整報料者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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