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朋友認為中華民國已經存在不需再獨立

作者: Aldebaran (一直走)   2015-04-27 15:22:00
「國際法無用」
這就是中華民國政府跟國民黨最愛的論述,特別是從台灣人口裡講出來
簡單講,就是不是國家、不能吃葡萄說好酸的台灣專利
基本上,現代國家的出現、運作和交往,現代國際法都是伴隨發展而成
你嘴裡的「國家」是由習慣國際法定義
台灣想加入的國際組織是依國際條約法建立
入WTO是為了在國際貿易法下運作、參與並使用各種機制
想加入國際民航組織就是為了即時更新變動迅速的民用航空法規
台灣想得到的國家承認,就是能產生法效果的政治行為
很多人覺得國際法沒有用,或者法律在國際事務上沒有著力點,這絕對不是事實
國家的實力、政治上的現實都是國家間角力的關鍵,沒錯
但是這些互動,實際上全部都是根基於國際法
就跟國內法一樣,不討論司法失靈的狀態
很多人看到聳動的社會新聞例如鄭捷殺人,就會覺得刑法沒有用
事實上,不論是刑法、民法、商法還是公法,每天都處理掉大量的爭端
但你永遠會看到「沒有被解決」的事務出現在眼前
國際法也是如此
它的法效有從軟法、習慣國際法到強行法(jus cogen)不等的程度
即便是軟法,也是有技術性的手段可以逼迫你遵守
例如國際民航法規可以透過修改附件,馬上產生你非遵守不可的效果,不然別飛
習慣國際法則是所有國家都會遵守的規範
例如:「條約必須遵守」、公海、領海的意義
而強行法更是其中的硬法
如果聽過紐倫堡大審、遠東刑事法庭、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
稍微知道一點相關事件的內容,你就不會得到「國際法是無用」的結論
數百年來,西方國家透過國際法處理掉大量國際間的爭端
而亞、非、拉美也試圖發展區域視角的國際法規範
如果國際法沒有用,美國就不會不敢簽羅馬規約、不敢簽京都議定書
如果國際法沒有用,中國就不會大量培養國際法人才
如果國際法沒有用,你不會看見日韓、中韓台、中印、泰柬、中越菲
花這麼多精力投入在領土與領海問題;
如果法律沒有用,你不會看到中共用反分裂法想跟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打對台
如果國際法沒有用,馬英九就不會在六年間可以輕鬆的急速傾中
把台灣與中國之間在政經上的距離拉得史無前例得靠近
(對,哈佛的國際法學博士,他可是調整國家地位的專家)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4taiwan/posts/1487444588196636
〈最懂國際法理的專家〉
最後,「哪些國家是依國際法法理建立的?」
答曰:「一二戰後新生的一百多個國家,全部都是」
國家的成立,第一步就是主觀上的表態
也就是透過自決說:「我們要建國、我們有能力與各國交往」
接下來才是各國去審視「你是否符合客觀上的四個國家要素」
接下來才是政治因素的問題
「任何政府都只能被承認他自己所主張的部分」──D.P. O'Connell
當事者若未主張其為國家,則其他國際社會成員又何從承認其為國家?
D.P. O'Connell, Formosa and the Chinese Recognition Problem, 50 AM.J.INT'L L. 405,
415 (1956) 
同樣的,國民黨跟中華民國70年來做的是
要嘛你只能按中國的視角學國際法、要不然就是滾出台灣
要不然就是讓大多數的人根本不知道國際法的重要,說出
「國際法沒有用」
這樣台灣人才會乖乖繼續被中華民國統治,被綁入「九二共識/一個中國」
然後不知道唯一的解套,就是自決
※ 引述《sexonly (QQQ)》之銘言:
: ※ 引述《blackkeyss (Otter)》之銘言:
: : 本阿魯剛剛跟朋友聊到獨立
: : 他說中華民國已經存在,不需要再獨立,需要正名就好
: : 我解釋說
: : 1.開羅宣言不是條約,只是公報所以沒用
: : 2.舊金山和約沒有說要把台澎給誰只說要放棄
: : 3.台北和約中中華民國也承認日本放棄台澎,沒有說要給誰,表示台灣地位處於未定
: : 然而這樣的狀態下中華民國就只是逃到台灣的流亡政府
: : 之後自己就地合法,並且教導當地人幾十年中華民國就是你們的國家...
: : 他就說你用的身分證,你用的憲法,要嘛你就都不要用,不要用了又在否定中華民國
: : 請問是我的觀點有問題
: : 還是我需要如何開導他呢?
: 需要被開導的是你吧 空有學理 無視現實世界的運作
: 你最大的問題就是高估了國際法和公約的效力
: 法律是需要執法單位貫徹才有意義
: 但是地球上並沒有凌駕於國家的存在 國際法或是公約沒有所謂的執法單位
: (所謂的國際組織也只是平行間的合作 非上對下的關係)
: 這類東西只有對強國或是攻擊方有效
: 強國可以說你違反某某國際法或是某某公約 所以我要代替月亮懲罰你
: 暴力一點的就是直接出兵攻擊 柔和些的則是各種制裁
: 但是弱國不能說根據某某公約或國際法 所以你不能打我 不能制裁我
: 更不可能說 「不好意思 你違反了某某條約或是某某國際法 請你離開」
: 現況就是有個自稱「中華民國政府」的組織佔據了台澎金馬
: 生存在這塊土地上的人 現況就是受「中華民國政府」支配
: 拿「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 繳稅給「中華民國政府」 服從「中華民國政府」法律
: 出事也找「中華民國政府」(你報案不會找什麼台灣國警察局吧)
: 雖然備受打壓 但是在國際上也是以某種奇怪的方式存在
: 具體來說 各國人來跟這塊土地的人往來
: 還是會配合「中華民國政府」的種種政策
: e.g.
: 入境找「中華民國政府」辦簽證
: 貨物進口繳關稅給「中華民國政府」
: 廠商找「中華民國政府」辦理各種許可
: 金融單位配合「中華民國政府」的各式要求
: 當然如果有人獲得了超強的武力 e.g. 跟外星人結盟
: 是可以以這些條約為理由 排除美中的干涉 打爆中華民國
: 可惜現況沒有發生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5-04-27 15:22:00
我都會直接嗆「所以你覺得身分證也沒用嗎」台灣就是一個沒有身分證的人
作者: sexonly (QQQ)   2015-04-27 15:23:00
國際法有用嗎??? 那美軍踏平伊拉克顯然違法 有被懲罰嗎??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5-04-27 15:23:00
可以工作賺錢旅遊,但是有大事就不能做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5-04-27 15:23:00
剛好我國總統就是法律專家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27 15:24:00
國際法是看情況有用看情況無用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7 15:25:00
像國台辦 亞投行事件 就是個很好的表態
作者: ceva9876 (CEVA)   2015-04-27 15:25:00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27 15:26:00
請問你能認真的回答國際法100%有用嗎?然後按照台灣的狀況..有用嗎?台灣問題是不是個大勢力角力下的問題?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5-04-27 15:27:00
身分證在被流氓揍的時候不是100%有用,但不代表完全沒用
作者: inspire0201 (鮪魚肚的貓)   2015-04-27 15:27:00
他們最愛罵人不守法,你講這個他們就又轉彎說沒用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7 15:27:00
能成功變成國內法的話(爆笑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27 15:27:00
這樣會不明白..到底國際法有沒有用的問題嗎?a1122334424 這就是我說得看情況有用看情況無用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7 15:29:00
台灣 尤其是一般人民不用想那麼多 積極表達自己意見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5-04-27 15:30:00
統派拿戰爭要脅人民根本不成立 中國不敢片面挑起國與國戰爭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7 15:30:00
就行 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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