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ltn
2.完整新聞標題:大咖經濟犯不遣返 中國還挑戰我司法權
3.完整新聞內文:〔記者項程鎮、邱俊福/台北報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
簽訂六年,台灣民眾最期望中國協助的是「人員遣返」和「罪贓移交」,特別是台灣滯留
中國的大咖經濟罪犯,如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地下金融教父萬眾等人,都未能抓
回台灣,贓款也難以追討,顯示兩岸打擊犯罪成效不佳,不管是追人還是追錢,都宛如牛
步。
陳由豪、萬眾仍滯留中國
根據法務部資料顯示,六年來中國共遣返台灣刑事犯三百九十七人,包括前中興銀行副董
事長王志雄、前立委郭廷才、高鐵炸彈客胡宗賢等人,可是這些人不是在中國已散盡千金
,就是對中國毫無利用價值,我方真正想要的人,原本希望「一個也不能少」,現在卻是
「一個也要不到」。
至於「罪贓移交」部分,兩岸各自發還贓款比例更是少得可憐,總統馬英九昨天即表示,
以九十五年為例,台灣的詐欺案件財損金額高達一百八十五億九千萬元,去年雖減至三十
多億元,但六年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返還我方被害人贓款只有三件案子,累計返還金額
一千一百六十萬元,而我方返還中國的金額更少,竟只有六十二萬餘元。
國台辦要求台嫌送中受審
另外,去年法務部代表團到中國訪問時,中國國台辦主任助理周寧曾明白要求我方,希望
未來如有中國籍人士在台被害,我方能將台灣籍嫌犯送至中國受審,法務部代表雖當場拒
絕,但中國無理要求已違反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己方人民不遣返」的原則,似藉此挑戰
及測試我方對兩岸司法管轄權立場有無鬆動空間,也替未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投下變數。
刑事局一位高階警官表示,兩岸近年對各類刑案都能聯手偵辦,但中國公安唯獨對於國內
民眾一直重視的陳由豪、曾正仁等多名重大經濟要犯,仍然沒動作,且每當我方詢問,中
國公安僅能表示有難言之隱,讓人有只要有錢有勢,就不會遭到遣返的感覺,顯見兩岸合
作共同打擊犯罪尚有強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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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一直念數據 馬吹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