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蔡正元佐證國民黨收捐款 馬大姐告謝長廷敗訴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時報周刊》4年前報導行政院前院長謝長廷指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曾收玉皇宮100萬元
政治獻金,馬以南認為遭誣陷抹黑,提告向謝長廷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與登報道歉,一
、二審均判決馬以南敗訴,最高法院今駁回馬以南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
《蘋果日報》今報導,一、二審認為《時周》記者提供的採訪錄音,無法證明謝長廷講馬
以南收錢,且謝長廷拿出立委蔡正元12年前擔任國民黨發言人的受訪剪報,佐證「國民黨
」收過玉皇宮100萬元捐款,判馬以南敗訴。
判決指出,2011年7月29日出刊的第1745期《時報周刊》,以「謝長廷證實蔡英文之副手
是黨外」為題報導謝長廷受訪內容,內文卻提到謝長廷指稱馬以南曾收玉皇宮100萬元政
治獻金,各國民黨政要也都拿過玉皇宮的錢等語。
馬以南認為名譽受損,去函《時周》要求更正,《時周》3個月後刊登啟事,對於出刊前
未向馬以南查證而表達最深歉意。但馬以南不滿謝長廷未及時要求《時周》更正或向她道
歉,提告要求謝長廷賠償200萬元,並在《蘋果日報》等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一天。
不過,謝長廷抗辯報導內容曲解他的意思,《時周》撰稿記者出庭則證稱謝長廷有提到馬
以南收錢,但法官勘驗採訪錄音,因音量太小而聽不清楚,且謝長廷受訪重點是談蔡英文
當時參選總統所挑選的副手搭檔,順便抱怨檢方當時又在選前重啟調查他被指涉的玉皇宮
陳年老案,「每四年就這樣騷擾一次」。
法官認為謝長廷雖提到馬英九被查到有收玉皇宮100萬元,但也提出《中國時報》2003年1
月12日報導,指當時擔任國民黨發言人的蔡正元受訪曾說國民黨有收玉皇宮100萬元捐款
,一、二審認定謝長廷是對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發表合理評論,非惡意中傷馬以南,判謝
長廷免賠也不必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駁回馬以南上訴,全案定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e192c114-e1e0-4c99-9036-70301d699e04
5.備註:
石內卜蔡辛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