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視器抓違規免罰 法官嗆柯P「看誰腦袋

作者: arrange (米狗)   2015-04-28 16:25:40
※ 引述《j791126x (.....)》之銘言:
: 柯粉已經超越極限了
: 一直說造神是最可怕的
: 現在又瘋狂造神
: 又玩紅衛兵那招 反對柯政策的全部打成9.2或KMT
: 柯的很多政策都令人讚揚不已 唯獨在法律素養方面實在是差強人意
: 實在不懂
: 看那些護航的嘴臉似乎當新加坡居民
: 柯到底有沒有法律相關的幕僚啊
: 拜託跟柯講講話好嗎
: 其他法官我不敢說 連錢建榮都可以打成恐龍法官、腦袋裝大便
: 我實在是笑了
: 少數的法官清流被說成這樣 不過錢法官也是很勇敢
: 明知會被批鬥還是敢說真話
: 多念點書吧
: ※ 引述《Verola (sometimes I love you)》之銘言:
: : http://goo.gl/l65PSb
: : 大家覺得整個城市變成一個監視器國家真的是比較好的嗎?
: : 以中國為例,透過人臉辨識,將來再搭配悠遊卡記名,
: : 對市民的行蹤紀錄掌控是你無法想像的。
: : 「1984」中的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早已在現代實現,
: : 而更可怕的是,就像「洞見計畫」一樣,
: : 竟然是人民自己高喊著要放棄自己的自由。
: : 首先我們來看看什麼叫比例原則,
: : 違規停車是犯法嗎?
: : 是犯罪嗎?
: : 如果這兩個都回答yes的話,那後面也不用討論了。
: : 以前警察是可以每台車每個人都臨檢的,現在已經不可以了,為什麼?
: : 因為這樣也是對人權的侵害,現在要特定條件才可以臨檢盤查
: : 【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 : 【有事實足認其行為已構成危害】。
: : 【有事實足認其行為卽將發生危害】。
: : 再來,國家機關執行公務要以對公民權益【最小侵害】的方法為之,
: : 而不是只考慮到執行效率!
: : 這就是公務機關跟私人企業最大的不同之處,效率本來就不是最優先的價值!
: : 所以柯p一開始就錯了!
: : 公家機關當然也會追求效率,但是不能因為效率跟方便就放棄其他價值!
: : 所謂的最小侵害就是,
: : 如果有其他更不侵害公民權益的方法,就應該採用,
: : 而不是為了那一點效率,而改採有侵害公民權益之虞的方法!
: : 這就是法官想說的事情,也就是柯p一開始思考的出發點就錯了,效率不是優先!
: : 如果現行的取締方法是可行的,就算比較沒效率,
: : 也不該改用有侵害人權之虞的方法!
: : 接下來放下這些談談監視器開單的技術問題,其實在技術上也有困難
: :   如果沒有搭配特地設計的程式去跑,就算有監視器還是要靠人慢慢看慢慢過濾,
: : 其實對人力沒有節省到只是把現場人力變成在螢幕前而已。
: : 如果真能搭配程式截取的話,
: : 才能節省到人力,但是最後的判斷還是要透過人力一件一件裁決,
: : 因為不可能把開單的權責交給機器去判斷。
: : 但是這些通常都是指定點的攝影監視畫面,很多很長時間的「同一點」的畫面。
: : 也就是在容易發生交通違規的「定點」上,作長時間的蒐證,
: : 現在已普及的超速闖紅燈照相也是同一運作方式。
: : 但是違規停車的違規現象跟舉發顯然無法如此運作。
: : 如果要用同一方式,那要架設的監視器多到無法想像的程度,
: : 最多五六個車位就要裝一個鏡頭。
: : 相對於平常是定點-長時間的蒐證,要拍違停需要的是大面積的拍照蒐證,
: : 要裝這麼多鏡頭去拍攝,就算真的可以作到,成本也太驚人了。
: : 還不如就在車位地面裝個感應器,感應到停車卻沒有付錢投幣就自動警告,
: : 同時通知收費員來開單,這樣還比較有可行性。
: : 對於違規臨停則可以增進拖吊車的效率,
: : 拖吊的嚇阻作用遠大於開單,領車的麻煩大過於罰單的金額。
: : 如果目的是希望減少違停,可以回到目標去思考,
: : 把整個城市變成完全在當局監視下的警察國家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
: : 如果為了一個次要的目標,卻犧牲了更重要的人民權益,
: : 並不見得是好事,
: : 就好像這幾天媒體帶風向要管制網路言論也是一樣的事情。
: : 只是為了違規停車這件小事情,要花天文數字去裝監視器,
: : 而且可能被拿來作侵犯人民隱私跟自由的使用(柯p也不會當市長超過8年),
: : 用這麼大的代價來處理停車問題,
: : 真的是你我願意付出的嗎?
: : 這些行蹤資料被有系統收集你真的放心嗎?
: : 不然為什麼之前遠通要作的時候大家如此反彈?
: : 你相信公家機關不會有人偷賣資料嗎?
: : 或是被駭客偷取呢?
: : 知道你行蹤就知道什麼時候去府上闖空門。
: : 而且這是相對風險成本的問題,如果有其他方法可以改善停車問題,
: : 為什麼要用相對比較危險/可能有道德風險甚至觸法疑慮的方式?
: : 裝這麼多鏡頭要花多少錢有算過嗎?
為什麼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可以開罰單,測速照相也可以
路邊裝監視器不行?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6:26:00
嗯啊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4-28 16:26:00
你不能因為要抓違規而設監視器??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4-28 16:26:00
你拿監視器去舉發就會成案唷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5-04-28 16:27:00
作者: amovie ( )   2015-04-28 16:27:00
3F說的也是一個辦法 XD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6:28:00
從今天起 台北市的監視器 叫做測速照相 不符請上訴
作者: elle ( )   2015-04-28 16:28:00
相關的法的確是沒有在同一個標準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28 16:28:00
誰跟你說看行車紀錄器就直接給罰單的?要先傳喚本人到案說明
作者: show282 (豪)   2015-04-28 16:30:00
測速照相不是你隨便一台就稱呼...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4-28 16:30:00
哪有傳喚??我檢舉過一堆都回我說逕行舉發了。稱"違規照相"好了。
作者: arrange (米狗)   2015-04-28 16:31:00
違停也是可以到案說明啊,這麼麻煩以後都沒人敢亂停了XD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6:31:00
請給個正式的稱呼??????警察也可以拿單眼在錄影的單眼到底是照相機 測速照相機 錄影機 還是監視器?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34:00
人一怕罰錢二怕麻煩,你插監視器,他會去停沒監視器處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4-28 16:34:00
法上面叫逕行舉發.逕行舉發只有一個限制.叫科學儀器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38:00
這方式充其量定義為:避免有監視器處出現違停但是本質上你當這能改變風氣?好傻好天真
作者: arrange (米狗)   2015-04-28 16:41:00
跟開車要繫安全帶一樣啊,多被開幾張就會守法了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42:00
所以說好天真啊,你當監視器覆蓋率能有多大?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6:43:00
很簡單哩 現在警車在巡邏哩 每台車上裝一個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43:00
如果多開幾張就會守法,何不檢舉一次開罰10萬太多人都知道這樣做更直接,我相信你也認同吧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44:00
你那麼累開N次做啥?一次就要他命啊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6:44:00
依法行ˋ鄭阿 麻煩了點咩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45:00
等到真沒人違停,監視器維修費用啥的又有其他問題了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6:45:00
坐在車上開 總比在大太陽下等沒兩段式左轉輕鬆ㄅ那個其實也可以用錄影的 就對著待轉格錄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47:00
然後就停你家門口嚕,或是你家轉角嚕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6:47:00
給他停阿 那那台車就不能移動了ㄟ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6:48:00
會鑽漏洞的人也不是蠢蛋,這頂多監控一些要道罷了反正這麼淺顯誰不知道,只是跳過不想檢討罷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4-28 17:04:00
一次十萬的問題請立委修法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5-04-28 17:06:00
沒錯,這才是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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