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覺得整個城市變成一個監視器國家真的是比較好的嗎?
: 以中國為例,透過人臉辨識,將來再搭配悠遊卡記名,
從頭到尾沒說過要人臉辨識....
: 對市民的行蹤紀錄掌控是你無法想像的。
: 「1984」中的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早已在現代實現,
: 而更可怕的是,就像「洞見計畫」一樣,
: 竟然是人民自己高喊著要放棄自己的自由。
監視器VS洞見計畫 這規模也差太多了吧...
不要自己腦補 有監視器 = 沒自由嗎?
監視器又不是放你家
: 首先我們來看看什麼叫比例原則,
: 違規停車是犯法嗎?
: 是犯罪嗎?
: 如果這兩個都回答yes的話,那後面也不用討論了。
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算不算是違法?
: 以前警察是可以每台車每個人都臨檢的,現在已經不可以了,為什麼?
惡意臨檢會妨害到人 浪費人時間
監視器拍你 會影響你一秒幾十萬上下嗎?
: 因為這樣也是對人權的侵害,現在要特定條件才可以臨檢盤查
: 【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 【有事實足認其行為已構成危害】。
: 【有事實足認其行為卽將發生危害】。
: 再來,國家機關執行公務要以對公民權益【最小侵害】的方法為之,
: 而不是只考慮到執行效率!
: 這就是公務機關跟私人企業最大的不同之處,效率本來就不是最優先的價值!
: 所以柯p一開始就錯了!
: 公家機關當然也會追求效率,但是不能因為效率跟方便就放棄其他價值!
: 所謂的最小侵害就是,
: 如果有其他更不侵害公民權益的方法,就應該採用,
監視器影響到公民權益嗎?
那行車紀錄器是不是也侵犯隱私通通不能裝?
: 而不是為了那一點效率,而改採有侵害公民權益之虞的方法!
: 這就是法官想說的事情,也就是柯p一開始思考的出發點就錯了,效率不是優先!
: 如果現行的取締方法是可行的,就算比較沒效率,
: 也不該改用有侵害人權之虞的方法!
: 接下來放下這些談談監視器開單的技術問題,其實在技術上也有困難
: 如果沒有搭配特地設計的程式去跑,就算有監視器還是要靠人慢慢看慢慢過濾,
: 其實對人力沒有節省到只是把現場人力變成在螢幕前而已。
把現場人力變成在螢幕前 就省下多少時間了?
今天去一次現場 搞不好都看完10台監視器了....
: 如果真能搭配程式截取的話,
: 才能節省到人力,但是最後的判斷還是要透過人力一件一件裁決,
: 因為不可能把開單的權責交給機器去判斷。
: 但是這些通常都是指定點的攝影監視畫面,很多很長時間的「同一點」的畫面。
: 也就是在容易發生交通違規的「定點」上,作長時間的蒐證,
: 現在已普及的超速闖紅燈照相也是同一運作方式。
: 但是違規停車的違規現象跟舉發顯然無法如此運作。
: 如果要用同一方式,那要架設的監視器多到無法想像的程度,
: 最多五六個車位就要裝一個鏡頭。
: 相對於平常是定點-長時間的蒐證,要拍違停需要的是大面積的拍照蒐證,
: 要裝這麼多鏡頭去拍攝,就算真的可以作到,成本也太驚人了。
今天是希望降低違停案件
光是現有的監視器就能發揮很大的效力了
幹嘛自己腦補 絕不能有漏網之魚?
裝那麼多機器效益超級低Der~
: 還不如就在車位地面裝個感應器,感應到停車卻沒有付錢投幣就自動警告,
: 同時通知收費員來開單,這樣還比較有可行性。
: 對於違規臨停則可以增進拖吊車的效率,
: 拖吊的嚇阻作用遠大於開單,領車的麻煩大過於罰單的金額。
: 如果目的是希望減少違停,可以回到目標去思考,
: 把整個城市變成完全在當局監視下的警察國家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
: 如果為了一個次要的目標,卻犧牲了更重要的人民權益,
: 並不見得是好事,
: 就好像這幾天媒體帶風向要管制網路言論也是一樣的事情。
: 只是為了違規停車這件小事情,要花天文數字去裝監視器,
如果今天只討論 "能不能用監視器開單"
而不是 "花大錢、裝高科技、監視器 開單"
你可以認同嗎?
: 而且可能被拿來作侵犯人民隱私跟自由的使用(柯p也不會當市長超過8年),
: 用這麼大的代價來處理停車問題,
: 真的是你我願意付出的嗎?
: 這些行蹤資料被有系統收集你真的放心嗎?
監視器都拍那麼多年了
還是覺得都要拆光光?
: 不然為什麼之前遠通要作的時候大家如此反彈?
: 你相信公家機關不會有人偷賣資料嗎?
: 或是被駭客偷取呢?
: 知道你行蹤就知道什麼時候去府上闖空門。
: 而且這是相對風險成本的問題,如果有其他方法可以改善停車問題,
: 為什麼要用相對比較危險/可能有道德風險甚至觸法疑慮的方式?
: 裝這麼多鏡頭要花多少錢有算過嗎?
鄉民們怎麼了?
這邏輯也能推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