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多鄉民提出為何行車紀錄器可以、手機拍攝可以、現在就已用監視器蒐證等問題~
我想根本的差異在於
1. 行車紀錄器並非在線式全網路監控,他無法鋪天蓋地監控全區域或者遠端控制。
2. 目前安裝的監視器大多用在"被動式"蒐證(有事了才調資料),
並非主動式監視。(至少檯面上)
簡單來說就是能力與權力仍被限縮的~
或許照柯P的方法,社會會變更好,也不會實質影響人民的生活~
但如同MoonOfFrost文章所提到的,這是因為人民內心時時刻刻被扣上看不見的枷鎖所致。
我們是否要犧牲這些隱性的價值~ 是可以被討論的~
外科醫生是能夠一針見血地找到問題並治療,但其他衍生出來爭議,當下未必看的見~
換個角度來看...如果影像可以被主動監控,那聲音呢?
電話是否有天也能被政府合法的全面監控???
※ 引述《MoonOfFrost ()》之銘言:
: 我想我們必須回到Foucault的panopticon(全景敞視監獄)來談。
: 在邊沁的理想型當中,panopticon是一種監獄建築的設計,在圓形的空間中心具有能夠看
: 見所有犯人的塔臺,而因為光學上的遮蔽,犯人並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被監看。也就是
: 說,只有獄監能夠施展所有權力,而犯人則隨時處於被監看的風險當中。這樣的建築設計
: 實現了規訓的真諦──外在與內在監控的同時存在,一方面來說,犯人畏懼著獄監的控管
: ;另一方面,犯人則因為監控的不確定性,所以內化了這套規訓,造成自我監控的誕生。
: 在有關傅科規訓的辯論當中,尤以英國的CCTV(也就是監視器)的爭論最為激烈。監視器
: 可說是實現規訓的極致,常民並不知悉每個鏡頭後面是否有人凝視著,因而時時刻刻規範
: 著自我的行為,扣上了心靈無形的枷鎖。而這項辯論不侷限於監視器的存在,而是其「普
: 及化」──在街頭巷弄無所不在的監控造成了前所未見的社會控制效力,原先僅限於單一
: 建築典範的權力,就此將日常空間轉化為規訓的空間。
: 在此需要特地強調「權力」一詞。我們首先需要理解到社會不只是米德式、高夫曼式,甚
: 至是涂爾幹式的「集體意識」/「同質結構」,實際上,權力並不是均等的分佈,也就是
: 說「由誰來監看」便成了至關緊要的重點。
: 無可避免地,監看將會成為權威(可能是政治上或經濟上的菁英)施展其力量的簡便工具
: ,藉以維持符合其利益的社會秩序。這也是為何「社會控制」總是帶有負面意涵,若是單
: 純歌舞昇平的和諧那麼鮮少人會反對,但一旦加上了「權力」(也就是「誰」做決定)的
: 但書,我們就需要對社會秩序打上一個問號,並質疑其存在之必要。
: 我並不是將柯P的政策扣上陰謀論的帽子,或杞人憂天地幻想總是有人要危害自己。但如
: 果我們認為個體的自由是所謂天賦人權,那麼自然需要多加衡量:犧牲了自由所達成契約
: 國家的秩序性,是否已經超越可接受的範圍;也就是,我們所塑造的Leviathan是否已經
: 過度發展其自主性,倒頭來侵蝕作為根基的人類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