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柯P提監視器開單 法官判免罰:看誰腦袋裝大便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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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擬利用監視器對違停駕駛開罰,遭法官錢建榮(圖)嗆「看誰腦袋裝大便」。資料照
片
2015年04月28日14:01
(更新:判決理由)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表示打算以監視器抓交通違規,並斥責反對者「腦袋裝大便」。由於
茲事體大,關係千萬用路人權益,因而引發熱議。但用監視器開罰單到底可不可行?桃園
地院法官錢建榮今年2月的一份判決,狠狠打臉柯P。
錢建榮受訪表示,在柯P脫口「腦袋裝大便」言論之前,他已陸續判決撤銷3件類似交通違
規案的處罰。錢建榮還不諱言:「我其實想請柯P看看我這3件『腦袋裝大便』的判決,看
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錢建榮今年2月審理桃園蔡姓民眾不服警方以他騎機車闖紅燈左轉開罰1800元案,蔡姓民
眾堅稱,他經過路口時是綠燈,但左轉時,正好轉成紅燈,他自認自己沒違規,因此提告
抗罰。
由於警方是依據警員目視加上路口監視器畫面為佐證開罰,但錢建榮認為警方當時並非在
路口定點攔查,一看見蔡男左轉就攔下,而是在蔡男左轉往前騎一段距離後,才從後面追
上去攔他,不排除目視可能誤判,至於監視器畫面的取得並無法律依據,且違反《個人資
料保護法》保護個人資訊的規定,因此認定監視器畫面無證據能力,上月判決蔡男免罰。
錢建榮在判決中,引用前大法官林子儀於釋字第603號解釋文中所提出的意見。該解釋文
認定《戶籍法》要求民眾申領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違憲,而林子儀在解釋文中提出意見,
呼籲行政機關應尊重並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權。
林子儀提到:「此刻,我們必須停下來思考,究竟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社會?想要以什麼為
終極目的的國家?如果一個社會裡的成員,人人皆盡透明,沒有什麼動態可以逃脫於國家
的監視之下,所有成員的資訊都鉅細靡遺地掌握在國家機器之中,並且可以輕易地透過某
一則個人資訊追溯其全部行蹤與活動,這或許將是一個零犯罪的社會,而且很可能是一個
非常有效率的政府,但人們也可能將過著充滿被監視恐懼的生活。治安與效率都是國家應
該追求之重大公益,惟其終究必須停留在某個界限之後,不能無止境地一昧向前,犧牲其
他一切。」
錢建榮也在判決中寫出自己對於無所不在的監視器的看法,他指出「司法權,尤其行政法
院,基於保障人民權利與監督行政權的立場,如再不遏止行政機關此種無正當合理法令依
據及漫無限制的個人資訊流通,並據以作為處罰人民之證據,英國名作家喬治.歐威爾於
1948年的傳世名著《1984》書中所描述的「老大哥」就在你身邊,要重現於臺灣社會並非
不可能的神話。」(丁牧群/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2:12
更新時間: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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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擬用監視器開罰單,引發議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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