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監視器舉發 警政署:事倍功半 申訴增多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4-29 08:15:16
監視器舉發 警政署:事倍功半 申訴增多
台北市長柯文哲為解決違停熱區浪費警力當「稻草人」問題,決心要以監視器取代人力來
舉發違停。警政署昨表示,依現行法規,北市警局只要先公告設置取締地點,即可透過監
視器來取締違規停車,不過依法只能取締駕駛不在場的違停,員警還是需要進行判讀,透
過監視器反而事倍功半。
警政署指出,使用監視器舉發交通違規符合法令,目前監視器都以治安、交通為設置目的
,並非用來開罰單,若要用來抓違停開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經
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台北市警察局必須定期於網站公布設置地點,
讓民眾知曉。
對於以監視器抓違停是否真能節省人力,警政署認為監視器錄下影像,仍必須派員監控、
判讀內容。尤其駕駛人在場的違規臨停,不能逕行舉發,需當場開單告發,員警如何從監
視器內容判讀駕駛在場?勢必花費更多時間和人力判讀,而且無法立即排除違停狀況,日
後申訴案件恐會增加。
警政署表示,過去新北市和未來雪隧進行科技執法、動態攝影,監視器可以自動判讀違規
車輛,直接存入違規檔,員警即可直接調取資料舉發。
至於被柯文哲點名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都在當稻草人的大安分局則強調,如果法源依據沒
有問題,他們將全力配合辦理,確實也可減輕員警的負擔。
不過,柯文哲似乎沒弄清楚大安區派出所的轄區,這個讓他念茲在茲,多次開罵的交通熱
點,位在忠孝東路和復興南路口,為新生南路派出所轄區,並非敦化南路派出所。
基層員警表示,復興南路、忠孝東路口該段熱區的監視器,有時只能夠拍到車尾,若是靠
影像舉發,屆時可能會發生民眾申訴,例如:「我人待在駕駛座!又沒有熄火!」、「我
在黃線臨停不到3分鐘!」等等,有時還是親自到場,拍照舉發比較沒有爭議。
基層還說,該路段會有這麼多檢舉,其實是有所謂「檢舉魔人」,常狂打電話,扣掉報案
的次數,問題並沒有那麼嚴重。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429000394-260102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4-29 08:15:00
柯上來之後 一事無成
作者: djuy (djuy)   2015-04-29 08:16:00
艾低正確
作者: dscandy1119 (豪豪)   2015-04-29 08:16:00
有監視器不就能知道有沒有停3分鐘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4-29 08:16:00
除了失言和爭議部斷以外 看不到件數
作者: grandwar   2015-04-29 08:16:00
中時報導不值得評論
作者: rayarising (崛起)   2015-04-29 08:16:00
XD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29 08:16:00
中國時報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29 08:16:00
中央見不得地方好 尤其北市這次選民反叛 當然要來修理柯P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9 08:16:00
q拜託"自己人"不要再運作了好嗎 幹 我很討厭這項提議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5-04-29 08:17:00
就算柯一事無成 也只是跟前幾任打平而已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4-29 08:17:00
死魚和Hata王子,你們跟柯杠上啦?
作者: s844012 (還是不要太好心的好)   2015-04-29 08:18:00
反正就是不配合.什麼藉口都有.不爽抱你大腿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29 08:18:00
上層鬥基層...警政署過去有做什麼嗎?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04-29 08:18:00
打臉打太大下了,玻璃心給噓
作者: joe00477 (Jimi)   2015-04-29 08:18:00
中時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5-04-29 08:19:00
講一事無成的直住在南部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29 08:19:00
警政署是白癡 明明這麼好的政策 多半是怕市長功高震主
作者: gn00573224 (山林隱居中)   2015-04-29 08:19:00
黨工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20:00
??? 如何證明事倍功半 這篇文章完全沒寫原因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21:00
讀一下這篇上色的部份... 不是沒寫原因
作者: Reynad (Salty and Rekt)   2015-04-29 08:21:00
"他們將全力配合辦理,確實也可減輕員警的負擔。"這就不敢上色了喔?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22:00
那些不算原因吧... 那些不就是靠人力也存在的問題阿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22:00
"尤其駕駛人在場的違規臨停,不能逕行舉發" 也要上色
作者: startiger (??)   2015-04-29 08:22:00
連轄區都搞不清楚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23:00
只不過 靠人力 能走過去檢查 但無法全部車輛都走過去檢查阿代表 這些是在人力時期就有的問題阿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23:00
而且也需要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
作者: Reynad (Salty and Rekt)   2015-04-29 08:25:00
"尤其駕駛人在場的違規臨停,不能逕行舉發" 哈哈 這也不敢上色喔?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25:00
說真的 這新聞舉的例 完全都能技術改善吧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4-29 08:27:00
哈 早知道會有這種說法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27:00
是可以技術改善,但是還是要看是否合法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27:00
少部分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29 08:27:00
片面之詞也好意思拿來說嘴?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5-04-29 08:28:00
chinatimes順便上個色
作者: Reynad (Salty and Rekt)   2015-04-29 08:28:00
啊對了 狗報也要上色 你的id也順便上色好了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4-29 08:28:00
專拿黃線出來說 紅線都不說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28:00
如果有爭議的話,我是覺得看要怎麼修法才對
作者: chudly   2015-04-29 08:29:00
這篇報導只看到柯文哲其他人的名字呢?媒體請實名報導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29:00
目前的爭議 只在"法" 而不是啥效率問題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29:00
對啊,所以我說啦,有共識是一件好事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30:00
所以這篇新聞 不太成立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4-29 08:30:00
00.0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31:00
這本來就不是效率問題,而是法律上有適用之疑慮
作者: taimu (?)   2015-04-29 08:32:00
所以我才說 是這篇新聞有問題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08:33:00
這篇第二段有指出問題在哪裡
作者: mugenji1005 (佔著茅坑不拉屎)   2015-04-29 08:35:00
閱 中屎噓 不具名基層噓
作者: aaagang (我...)   2015-04-29 08:35:00
無知,大家怕麻煩,反而不敢靠近
作者: saltation (saltation)   2015-04-29 08:51:00
大家不要吵了 反正柯P連放個屁都是香的啦
作者: mayjan   2015-04-29 09:14:00
你這麼爽??
作者: skyringcha   2015-04-29 09:16:00
你怎麼這麼乖聽警政署的,褲子穿起來很難?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4-29 09:58:00
哈達王子安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