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lzip (期待。共鳴)》之銘言:
: 熱點裝監視器本來就沒甚麼
: 台南早就在熱點裝監視器抓亂丟垃圾了
: http://imgs.cc/image/GMqRSWo
: 只不過是柯P提出 才會被炒熱
: 我記得彰化之前也有一處被亂丟垃圾很嚴重
: 環保局派人員去顧 結果被轟浪費人力
: 奇怪 違停派警員去顧 就剛好而已
: 話說 那些被監視器拍到亂丟垃圾的
: 趕快去找那位錢法官提監視器畫面無證據力
裝監視器抓違停必須有配套措施:
1.僅限違規熱點,熱點定義需要清楚,依規定執法,以防執政者亂用造成警察國家。
2.違停熱點需立牌警告「監視攝影,違停告發」,以符合比例原則。
以上兩點若成立,其實就OK了!
此外,監視器違停告發在法律上見解很不一致。
但其實民間到處隨處可見,
例如:大樓保全、商場、賣場保全不也是24小時監視抓小偷?
他們不也是在公共領域監視抓違規?
在民間隨處可見的現象,卻不准政府使用,其實也滿怪的。
所以只要配套措施做好,限制使用範圍、定義清楚,有明確規定可循,其實是可行的。
更何況許多縣市已有類似監視告發的作法了!(如監視器抓亂丟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