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z5566 (只剩協志和仁甫的5566)
2015-04-29 10:59:20最近在版上看了很多討論
整理一下個人關於監視器抓違停的幾項爭議看法:
(個人非法學專業,如有觀念錯誤請指正)
Q1. 為什麼馬路上到處都是監視器,卻不能拿來抓違規停車?
A1: 因為這些監視器是在有車禍或刑事案件發生時,才可申請調閱做為佐證,並不能隨心
所欲想看就看,否則有構成妨害秘密的可能。
Q2: 超速和闖紅燈都不是刑事案件,為什麼可以在路口設置攝相?
A2: 因為這兩個情況本身具有稍縱即逝的特性,若無電子儀器的輔助極難舉發違規。而電
子儀器只會在感應到違規的瞬間拍下違規照片,而全天候錄影,相比之下侵害程度較低。
Q3: 既然錄影就是妨害秘密,那行車記錄器,商店裡的監視器都應該拆除?
A3: 行車記錄器和店家監視器都是屬於民眾個人的行為,而政府身為公權力的集合體,受
到的規範應比一般民眾更多,不可帶頭做出有進一步侵害人民權利之疑慮的事情。且抓違
停本是小事,為了這樣的目的而甘冒侵害人民權利的風險,違反比例原則。
Q4: 既然沒有違法,為什麼要怕監視?
A4: 我覺得這是最簡單直觀,也是最難解釋清楚的問題。舉個例子,既然不犯罪就不用
怕的話,你願意讓政府監聽所有人家裡的電話、電腦,甚至極端一點,乾脆在所有人身上
植入晶片,昨天跟誰去了哪裡,做了哪些事,都在政府的掌控之下嗎?
最近發現John Rawls的無知之幕真的是很好用的一項反思工具。
降下無知之幕來想想,假如身在幕後,不知道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將會是什麼身分地位,也
不知道主政的人究竟是歐巴馬、希特勒還是史達林,你還會贊同政府24小時合法監控監視
機錄到的畫面,來換取抓違停的小小便利嗎?我是不會的。
作者:
YMSH205 (^^)
2015-04-29 11:00:00沒這麼複雜 只要想如果是KMT的市長 還支不支持就好XD
作者: paleomort 2015-04-29 11:00:00
再加個條件吧,因為巷子違停而燒死人,你覺得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1:01:00一樓正解XD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1:02:00捷運監視器是否也都該撤除?
作者: rabona (HEAL) 2015-04-29 11:02:00
2說侵害比較小 可是3又提到不可以做有疑慮的事情@@Y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4-29 11:02:00推簡單明瞭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4-29 11:03:00這篇才是正解
作者:
FenixShou (å±è±ªï¼ˆæˆ‘是蘿莉控))
2015-04-29 11:03:00推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1:04:00說真的因為巷子違停而燒死人這種事情其實有解決的方法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4-29 11:04:00不過柯粉看到這篇依然會選擇支持柯p硬幹吧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5-04-29 11:04:00一樓正解啊 郝龍斌要用監視器大家不是都反對嗎
作者:
A320 (Airbus)
2015-04-29 11:05:00推羅爾斯正義論和這篇
作者:
okwep (草鞋)
2015-04-29 11:05:00推正解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5-04-29 11:05:00為什麼換成柯P之後 法律就必須為柯P服務?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1:05:00反正都要移除障礙才能進火場 直接用緊急避難把車壓爛就好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4-29 11:05:00同樣的政策郝龍冰當年只是提一下而己就被罵臭頭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4-29 11:06:00三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1:07:00轉彎處的視線問題 容易造成車禍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29 11:07:00恩,一樓的反思法可以參考
作者: paleomort 2015-04-29 11:07:00
恩,我的意思是考慮到可能發生重大危險的地點。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5-04-29 11:07:00柯屎粉昨是今非
作者:
Kurick (飄浮在空中的狐狸....)
2015-04-29 11:07:00凡事都交給萬用監視器的心態的才是最可怕的
作者:
toshii (芬達)
2015-04-29 11:08:00一樓一定要這麼中肯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1:08:00要性反而變成可以檢討的 是不是可以適度放寬成黃線之類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04-29 11:08:00如果架了監視器 但僅在受檢舉時才調閱開單 是否比較合理?
作者:
FenixShou (å±è±ªï¼ˆæˆ‘是蘿莉控))
2015-04-29 11:08:00我到現在還是很支持科P 可是不代表他每件事都要支持
作者:
hihimen (aa)
2015-04-29 11:09:00柯這次就不講民意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1:09:00其實柯文哲講熱點也算模糊概念 怎樣算熱點 告發次最多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4-29 11:09:00柯粉吃屎吧 什麼都要護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1:10:00還是裁罰確定次數最多 他自己都沒給明確定義害大家在底下戰成一團浪費時間
限制侵害基本權不是要有法律依據或授權,法律依據是?
作者:
p86506 (Live Forever!)
2015-04-29 11:11:00推無知之幕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4-29 11:12:00
你會被柯粉噓爆
作者:
linfish (旅程)
2015-04-29 11:13:00立論清楚推
作者:
hihimen (aa)
2015-04-29 11:16:00樓上舉個其他縣市的例子
作者:
z7993383 (輕盈的青龍)
2015-04-29 11:17:00其他國家是指中國和北韓嗎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18:00推 然後無法反駁就直接說是藉口根本丟臉然後又馬上證明自己根本沒看文章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4-29 11:19:00不用解釋那麼多,馬英九如果公開支持,無腦柯粉就會閉嘴了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21:00反駁了什麼?不是直接凹成藉口了
作者: ilove360 2015-04-29 11:21:00
善念與貪污兩者提出相同法案選其一,你支持誰?
作者:
Kurick (飄浮在空中的狐狸....)
2015-04-29 11:22:00對啦萬惡老美的NSA都用監視系統去進行反恐你要舉這種例子?
作者:
FenixShou (å±è±ªï¼ˆæˆ‘是蘿莉控))
2015-04-29 11:22:00錄特定地點 然後地點設在wego大門口這樣
作者:
hihimen (aa)
2015-04-29 11:22:00反駁的可以舉例子嗎
發現不是中國北韓要開始崩潰了 XDDDD有人連反恐都拿出來了 XDD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23:00所以說跟其他國家比的用意在哪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24:00非要提其他國家 自己有思考能力嗎
作者:
Kurick (飄浮在空中的狐狸....)
2015-04-29 11:25:00人家是反恐就被輿論盯到滿頭包了,我們就不能批評嗎?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5-04-29 11:25:00對啊請貼出英國的來源 原文最好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5-04-29 11:26:00柯粉真的很噁心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27:00「因為其他國有所以就不用思考了直接比照辦理」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5-04-29 11:28:00這篇讓我醒啦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5-04-29 11:28:00就是沒看到 你有請你貼出來 因為你很像國中生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29:00剛好做翟本喬的低級批評的示範
作者:
hihimen (aa)
2015-04-29 11:29:00柯粉的素質......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5-04-29 11:29:00誰提出我都支持 郝提出我也沒反對
作者:
a34567 (ddd)
2015-04-29 11:30:00同意
作者:
Kurick (飄浮在空中的狐狸....)
2015-04-29 11:30:00你有沒有思考為什麼"其他國家"的人民對這種監視都在幹譙?
作者: mobetap (aspirin) 2015-04-29 11:30:00
違規停車的地方裝sensor感應可行嗎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31:00然後反駁的人丟資料是基本常識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5-04-29 11:31:00你貼不出來我也可以說你沒有 胡謅的
講沒兩句就柯粉丟臉低級,所以說我為什麼要浪費時間講你們? 你們素質就這樣啊還不承認喔哈哈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33:00第一句就直接說藉口的人還蠻敢說的
作者: jack210028 2015-04-29 11:33:00
可如果是KMT市長 他們想做的一定是說法以外的模糊地帶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34:00所以是講不出來嘛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5-04-29 11:35:00那你在這裡推文幹嘛國中生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35:00也是有說不出所以然卻要噓的啦 像是死魚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5-04-29 11:36:00不是浪費你的時間嗎 講個英國又不願意提供證據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11:36:00好整理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5-04-29 11:38:00沒辦法啊 脾氣糟開砲才發現自己沒料就惱羞連噓了
作者:
allanh (ンアハ)
2015-04-29 11:40:00整理給推
作者:
ofafa (福爾摩沙)
2015-04-29 11:40:00重點是"違停熱點" "違停熱點" 你的立論是全面監視 不一樣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11:42:00還是一樣,熱點怎麼決定的? 會不會有濫用問題?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4-29 11:42:00巷子違停 你裝監視器還是會燒死人啊 = =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1:42:00來,那環保回收丟垃圾的呢?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4-29 11:42:00以素人觀點而言整理得不錯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1:43:00熱點公開透明給大家看,要怎麼濫用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4-29 11:43:00我是不明白在這樣的立論下熱點如何有效駁斥立論啦...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4-29 11:46:00舉重以明輕 Q1更普及的路網監視器都嚴格限制用途了因為熱點的數量比較少 所以可以突破法定用途限制嗎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5-04-29 11:50:00推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4-29 11:51:00熱點與路網監視器 對於裡面隱私部分有"質"的區分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29 11:53:00馬路上妨害甚麼秘密?
作者:
regeirk ( )
2015-04-29 11:57:00覺醒公民受不了啦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4-29 11:57:00好比我忠孝東路走九遍 1~7段依法不准隨意拿監視片子來用但我走到忠孝東路4段停下來 因為東區熱鬧原本不行就變可以
作者:
oldTim (TIME WILL TELL)
2015-04-29 12:00: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