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大生錯殺學長 判8年4月定讞

作者: 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   2015-04-29 14:01:59
說沒犯意的人,怎麼不去查舊新聞?
如果他是拿刀揮舞不小心劃到或刺到一刀使人死亡,還可以說沒犯意
但死者身上的傷勢:胸部傷口深可見骨、腹部傷口傷及內臟、大腿動脈斷裂
這擺明就是殺意甚堅,要人死咩
你對一個不認識的人,而且他不是過來打你
卻在胸、腹、大腿....位置隔這麼遠的地方,連刺三刀
刺了一刀還不停手,還叫沒有殺人犯意? http://ppt.cc/quP~
而且這是在校園裏頭耶,在學生餐廳門口,眾目睽睽之下
另外,新聞還寫說兇手是不擅溝通的宅男?
科 怎麼不去看他當初fb上打扮煞氣的照片?還有女友咧
他只被判8年多,原因應該是:法官認為他是傷害致死罪,不是殺人罪
而且他答應賠償死者家屬450萬元
http://ppt.cc/feo8
科,所以原因不只在於和解,而是法官認定兇手"沒有殺人意圖"
但所謂殺人意圖這東西,你又沒讀心術,全憑法官自己去心證
兇手在法庭上裝可憐哭一哭,就掩飾過去了
至於和解金,才450萬,一個小孩養到這麼大都還不夠成本咧
況且很多兇手還搞脫產、裝死不付錢這招,讓死者家屬根本求償無門
所以現在連鄭捷也在用這招阿,反正只要法官心軟就輕判了
帶刀到學校殺人,事後在法庭上哭哭演戲,就沒殺人意圖了
※ 引述《Ksgreen (幽雨)》之銘言:
: Yahoo新聞
: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 【男大生錯殺學長 判8年4月定讞】
: 東南科技大學大一學生孟繁,2年前在校園內與人不慎擦撞後互毆,他卻抽出皮帶刀殺死勸架的學長吳旻鑫;最高法院認定孟男沒有殺人意圖,且考量他犯後認錯,已與死者父母達成和解,昨日駁回上訴,依傷害致死將他判刑8年4月確定。
: 高院今年初宣判時,死者的弟弟代表父母到庭聆判,他表示母親至今仍很傷心,他說哥哥只是去勸架,就被殺了,這樣不是殺人是什麼?「難道我哥哥是自己跌倒死了嗎?」對於法院僅以傷害致死論罪,他表示不能認同。
: 這起校園命案,發生在2013年11月7日下午,孟在校園內與學長吳憲華不慎擦撞,他先嗆聲「看三小」,還拍掉吳的帽子,進而引發互毆;孟在混亂中抽出皮帶刀刺殺吳憲華,卻將前來勸架的吳旻鑫殺死。
: 高院審理過程中,孟在法庭上哭紅了雙眼,向一旁的吳男父母道歉,對造成兩個家庭的傷痛,他不知該怎麼彌補,但可以做的一定會做;律師稱,孟是不擅溝通的宅男,因年輕氣盛闖禍,沒任何殺人意圖,請求法官輕判。
: 高院考量孟男犯案時未成年,思慮未臻成熟,且犯後坦承錯誤,並與死者父母達成和解,給付部分款項完畢,將孟男判刑8年4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 http://ppt.cc/dvG6
: 備註:
: 1.關個5年左右就可以假釋了
: 2.養了20幾年的兒子被用5年就換走了
: 3.哪個「正常人」會帶皮帶刀上課?法官判沒殺人意圖(鬼島法官)
: 4.原來哭一哭就可以被輕判(嘆)
作者: L0v35 (是零不是歐)   2015-04-29 14:03:00
大多數的法官都是9.2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04-29 14:04:00
其實不用哭 笑著說我有悔意 就算完成有悔意的程序法官還是會採用的 算是符合減刑要求
作者: liwang21320 (Ricky0509)   2015-04-29 14:04:00
五樓快去肛法官 再哭哭無犯意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4-29 14:04:00
奇怪 法官跟法官的家屬都不會被人殺死
作者: frankmaki   2015-04-29 14:08:00
鄭捷可以學一下..哭一哭..就只要坐幾年牢了...
作者: WeAntiTVBS   2015-04-29 14:09:00
先有孟繁 後有鄭捷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04-29 14:52:00
法律系會叫你去翻法條 說你不懂 ㄏㄏ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4-29 15:18:00
這也是台灣老被講鬼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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