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

作者: PICnow (有圖有真相)   2015-04-29 15:04:50
用監視器取締有什麼問題嗎?
你家路口的自動測速照相機不也是自動取締告發?
某些象牙塔裡的法匠只會玩文字遊戲。
※ 引述《DoraGmon (哆啦G夢)》之銘言:
: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律不為你服務
: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29/1680291
: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提到,希望台北市的違停熱點可以改採監視器取締,引發
: 議論。除了有法官提出不同觀點外,學者也有所質疑。
: 對於這件事,柯文哲日前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非人服務法律,直言想不通的人是「腦袋裝
: 大便」。28日再度被問到這個問題,柯文哲說,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
: 是奇怪的事。他重申,民主國家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方法,北市府目前已經決定用監視器
: 取代員警人力取締交通熱點,避免讓員警當稻草人,因為他個人非常反對主管不把人力當人
: 力在用,敦南派出所的人力幾乎24小時都站在那邊當稻草人,這是不愛惜部下的使用,所以
: 他寧可用監視器在那邊取締,北市府也不會把1萬4000多支的監視器拿來取締、開罰單,他
: 說自己還是非常務實的,監視器的主要目的還是交通跟治安,只是依據特殊的情形做彈性使
: 用。
: 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則是在臉書發文指出,「1.以前有個人權鬥士主張政府應該在刑餘者
: 身上裝個晶片,這樣才能夠維護社會治安。2.現在有個市長主張在重點地區裝監視器,抓違
: 規停車。3.將來有個護〇盟主張藝人亂搞關係,弄到大家的家庭倫理觀念都被破壞了,所以
: 應該在重點或累犯藝人家門口裝監視器,觀看他們有沒有帶配偶或固定性伴侶以外的人進入
: 公寓。」
: 李茂生說,「好,你贊成幾項?通常腦袋瓜裡面裝〇〇的人會贊同1與2,但是反對3。原因
: 只在於他們認為1與2是壞人,而3不是(只有少數人認為這些藝人是壞人)。但是3的選項換
: 成:人本基金會認為現在老師體罰還是很嚴重,所以應該在自己的小孩上課的教室內裝上監
: 視器。那麼你的選項會改變嗎?」
: 李茂生表示,理解了沒有?「除了隱私的問題外,更重要的是好人與壞人這種二元區分符碼
: 的使用,以及權力濫用的問題」。主張不做壞事不怕被人拍的覺醒公民啊,請對號入座。
: 另外,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也說,請法官們準備好了,大家也快幫忙製造幾個判決機會吧
: ,想釋憲的人可以開始籌組團隊了。她還說,「咦?還是,去年公開說用監視器開違停單就
: 是警察國家的觀傳局長簡余晏前議員,要不要來當釋憲聲請人啊?」
: 對於柯文哲說打定主意,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是奇怪的事。劉靜怡認
: 為,真的挺好笑的:明明人家跟你說法律爭議重點是隱私權,你就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
: 考卷可以這樣答嗎?雞同鴨講,莫此為甚啊。你打定主意沒有用啊,法律真的不為你服務啊
: ,你要不要問問你的委任律師呢?
: 對於有網友批柯像希特勒,劉靜怡認為,實在太客氣了:希特勒當年可是有形式法律當依據
: ,才亂搞成災的吧?希特勒哪比得上沒有法律依據也執意要亂搞的poo-poo腦袋市長呢?打
: 定主意就可以不受法律與憲法拘束嗎? 這到底是誰危言聳聽呢?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到底是
: 法律程度太差?還是發言風格太像國民黨?怎麼聽起來內容好像那些當年執意要全民按指紋
: 的K黨發言人啊?
作者: Lawrence (Lawrence)   2015-04-29 15:05:00
你可以推文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4-29 15:05:00
這次要支持柯文哲打倒法律人 給法律人教訓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4-29 15:06:00
不行 我在馬路上大便是我的隱私 你不能拍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5-04-29 15:06:00
其實也是人民智商低啦
作者: leron   2015-04-29 15:06:00
黨工:不管啦....只要是柯做得事情都是錯的
作者: Lawrence (Lawrence)   2015-04-29 15:07:00
你可以推文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4-29 15:08:00
柯P:吃屎有益健康。腦粉:不吃就是黨工
作者: nitk376 (瓦拉米)   2015-04-29 15:09:00
法律人都沒回答闖紅燈(測速)照相機行車紀錄器等可以罰嗎?
作者: vfgce (小兵)   2015-04-29 15:09:00
不讀書就說人家玩文字遊戲...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5-04-29 15:10:00
因為腦袋裝大便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29 15:10:00
#1LG4aAHq (Gossiping) [ptt.cc]可以不要再跳針照相機了嗎?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5-04-29 15:13:00
測速照相 需要有標示警告"前有測速照相" 且需固定明顯 你柯p的監視攝影辦得到嗎?
作者: chien0128 (景美溪)   2015-04-29 15:14:00
測速照相機是有超速才會啟動照相,並非只要經過的車輛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5:14:00
如果辦的到 你同意他設嗎?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04-29 15:15:00
標個警告很難嗎? 拿這個點質疑好怪wwwwwww
作者: PICnow (有圖有真相)   2015-04-29 15:15:00
我坦白跟你說 以現在的科技 辦的到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5:15:00
在攝影機前立個警告是很難就是了..
作者: chien0128 (景美溪)   2015-04-29 15:15:00
監視器可以透過多點系統化處理拼湊任何人移動紀錄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5:16:00
恩 所以十個熱點的監視器足夠拼湊出你要去哪?
作者: wholmes   2015-04-29 15:16:00
不錯,水準跟柯p一樣,很馬英九
作者: chien0128 (景美溪)   2015-04-29 15:16:00
監視器只要密度夠高,政府就有能力違法濫用,監看特定人過去在台北行動紀錄,也因此法律學者才會談隱私權
作者: Habibu (Habibu)   2015-04-29 15:17:00
柯P不開心,腦粉崩潰只會說法匠。所以我說,你們的戰力呢
作者: chien0128 (景美溪)   2015-04-29 15:18:00
並不是任何已公開或在公共場域的行為都一定不是隱私,隱私權概念本身是複雜的,保護程度也有很多差異。
作者: glow0531 (我是不是還不夠好)   2015-04-29 15:27:00
你不懂可以先google 嗎?不然不會推文問喔?
作者: aaa1924a4 (言酥雞)   2015-04-29 15:31:00
超速、闖紅燈等等違規,因為具有瞬間消逝的性質,以人力難以取締,才得以用機器取代。不同性質的東西也可以拿來比較?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5-04-29 15:34:00
連查資料都懶就發文......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15-04-29 15:43:00
一點常識都沒有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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