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說明一點,依法行政(即行政權的執行須有法源依據)的重要!
民主國家的形成,是由於國家眾人以「社會契約」的模式賦予並限縮自身部分自由
以達社會的安定,而限制自身部分自由的依據,就是由人民代表的立法機關所制定
的法律。
民主國家是以人民為國家的主人,所以要限制國家的主人必須是大家眾人的意志決
定(即法律或是由法律授權的依據)。
柯p的想法我是很贊成!!!但是,他的法源依據是???
如果沒有法源依據或以自治條例凌駕法律之上這都是對憲政秩序造成危險!!!
因為,既然國家是由人民作主,如果沒有人民的同意所執行未授權之行政事項,請問
大家,您還是主人嘛???
1129是我最想要落實憲法公民的時候,因為,臺灣出現了希望:柯文哲
現在柯p的熱點監視器我覺得是很好,可以將人力抽調到真正有用的地方。可惜的是
,這想法卻要受限於法治國原則之下,但,這也是民主國家讓人可以對獨裁政體驕傲之
處。
※ 引述《DoraGmon (哆啦G夢)》之銘言:
: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律不為你服務
:
: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29/1680291
: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提到,希望台北市的違停熱點可以改採監視器取締,引發
: 議論。除了有法官提出不同觀點外,學者也有所質疑。
: 對於這件事,柯文哲日前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非人服務法律,直言想不通的人是「腦袋裝
: 大便」。28日再度被問到這個問題,柯文哲說,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
: 是奇怪的事。他重申,民主國家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方法,北市府目前已經決定用監視器
: 取代員警人力取締交通熱點,避免讓員警當稻草人,因為他個人非常反對主管不把人力當人
: 力在用,敦南派出所的人力幾乎24小時都站在那邊當稻草人,這是不愛惜部下的使用,所以
: 他寧可用監視器在那邊取締,北市府也不會把1萬4000多支的監視器拿來取締、開罰單,他
: 說自己還是非常務實的,監視器的主要目的還是交通跟治安,只是依據特殊的情形做彈性使
: 用。
: 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則是在臉書發文指出,「1.以前有個人權鬥士主張政府應該在刑餘者
: 身上裝個晶片,這樣才能夠維護社會治安。2.現在有個市長主張在重點地區裝監視器,抓違
: 規停車。3.將來有個護〇盟主張藝人亂搞關係,弄到大家的家庭倫理觀念都被破壞了,所以
: 應該在重點或累犯藝人家門口裝監視器,觀看他們有沒有帶配偶或固定性伴侶以外的人進入
: 公寓。」
: 李茂生說,「好,你贊成幾項?通常腦袋瓜裡面裝〇〇的人會贊同1與2,但是反對3。原因
: 只在於他們認為1與2是壞人,而3不是(只有少數人認為這些藝人是壞人)。但是3的選項換
: 成:人本基金會認為現在老師體罰還是很嚴重,所以應該在自己的小孩上課的教室內裝上監
: 視器。那麼你的選項會改變嗎?」
: 李茂生表示,理解了沒有?「除了隱私的問題外,更重要的是好人與壞人這種二元區分符碼
: 的使用,以及權力濫用的問題」。主張不做壞事不怕被人拍的覺醒公民啊,請對號入座。
: 另外,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也說,請法官們準備好了,大家也快幫忙製造幾個判決機會吧
: ,想釋憲的人可以開始籌組團隊了。她還說,「咦?還是,去年公開說用監視器開違停單就
: 是警察國家的觀傳局長簡余晏前議員,要不要來當釋憲聲請人啊?」
: 對於柯文哲說打定主意,民主國家的每一個人看法如果都一樣,那才是奇怪的事。劉靜怡認
: 為,真的挺好笑的:明明人家跟你說法律爭議重點是隱私權,你就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
: 考卷可以這樣答嗎?雞同鴨講,莫此為甚啊。你打定主意沒有用啊,法律真的不為你服務啊
: ,你要不要問問你的委任律師呢?
: 對於有網友批柯像希特勒,劉靜怡認為,實在太客氣了:希特勒當年可是有形式法律當依據
: ,才亂搞成災的吧?希特勒哪比得上沒有法律依據也執意要亂搞的poo-poo腦袋市長呢?打
: 定主意就可以不受法律與憲法拘束嗎? 這到底是誰危言聳聽呢?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到底是
: 法律程度太差?還是發言風格太像國民黨?怎麼聽起來內容好像那些當年執意要全民按指紋
: 的K黨發言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