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9日電)
特偵組今天指出,瑞士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有關前總統陳水扁等因二次金改貪污案件匯
洗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已確定的貪污案(元大併復華)不法所得674萬6840美元資產
(約計新台幣2億元),應返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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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29日指出,瑞士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有關前總統陳水扁等因二次金改貪污案件匯
洗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已確定的貪污案(元大併復華)不法所得674萬6840美元資產
(約計新台幣2億元),應返還台灣。(中央社檔案照片)
新聞連結: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4295012-1.aspx
備註:阿扁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