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一直Loop 連測速照相也loop
那請大家也順便再回顧一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8/34400582/
為遏阻北市違規停車,台北市長郝龍斌昨突發奇想,擬以監視器直接錄影開罰,不再像目前
須有警員或交通助理員到場拍照才罰;此措施若實施將開全國首例,北市馬路上用來犯罪偵
防的1.3萬支監視器恐成開罰工具。學者批動員上萬警力監控監視器,勞民傷財;民眾罵市
府搶錢,北市議員轟「市府腦殘」,質疑侵犯市民隱私權,無異是警察城市。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9178
市議員簡余晏指出,議會兩年前審議她提出的「台北市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時
,警察局長黃昇勇曾承諾,監視器只作為治安、車禍處理等使用,「不會用來取締交通違規
」,且依法監視錄影畫面只能用來取締「違法」,不能用來取締「行政違規」,這是憲法層
次的人權問題,市府不能濫權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