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如果警察拿攝影機開單OK
而單純的攝影機開單是不OK的話
那就在攝影機上裝個喇叭以及在鏡頭旁裝個可動式的牌子
當要啟動來抓違規停車時就像拖吊車一樣先用警報聲警告
然後可動式牌子遮住螢幕一部分且在牌子上寫"取締違停"
那啟動的時間就交由各派出所自行決定且一定要有員警在電腦前紀錄
非啟動的時間所拍攝的影像則不能隨意調閱
這樣不就跟警察在現場拿著設已經取締一樣了?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9 16:42:00用照相型的爭議會少點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5-04-29 16:43:00為了保障你生命安全 禁止你出門
作者:
lapetos (latt)
2015-04-29 16:48:00不然在路口停台警車,再用行車紀錄器開單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6:52:00其實接受程度最高的就是警察當場照相開單阿 可是柯市長呢體恤員警的勞苦 不忍他們變成稻草人 所以改把稻草人移到辦公室裡面 我是覺得這樣啦 不如採購蒐證機械人由警察直接遙控動作 平常沒人違規就站在那裡當稻草人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6:54:00簡單的圖學辨識而已,講的好像有違停才錄影很難一樣PTT都文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6:54:00嚇嚇大家 有人違規就搖控先吹逼逼感人 不從的話就拍照錄影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5-04-29 16:54:00警察多一個業務輪班在辦公室看監視器這樣會比較爽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6:55:00然後罰單由機械人直接列印 也是相當方便 並支持當場刷卡繳納罰鍰
作者:
LUB5566 (理由伯)
2015-04-29 16:56:00有人腦洞大開在寫小說欸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9 16:58:00不一定啦 每天盯著螢幕也是蠻傷眼der 而且確認完還是要開單還要貼信封之類的
作者:
lapetos (latt)
2015-04-29 17:05:00vviz很常看到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