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Cnow (有圖有真相)》之銘言:
: 台灣很多法律其實已經跟不上時代,
: 立法院整天在打架翻桌,連法都立不好。
: 監視器的各種應用早就氾濫了,現在單純用監視器在重點區域舉發違停,
: 居然還有一堆人拿釋字出來反對,說會影響隱私權?
: 殊不知現在的監視技術,已經發展到哪邊去了?
: 攝影機的自動監控能力,只是檢測出違停再舉發,這個一點都不難,
: 產業界早用到不想用了。
: 這突顯了台灣過去不只行政怠惰,
: 其實立法也是怠惰,兩者交相賊。
: 立法怠惰,司法再拿不合時宜的法來執法,那就更是莫名其妙。
: ※ 引述《marine658 (天使妒忌)》之銘言:
: : 這次台北市熱點違停,要用監視器舉發,引起討論
: : 那雪山隧道用監視器來舉發違規,怎沒有人去抗議
: : http://goo.gl/0myWz4
: : 可以請大大們幫小魯弟解釋其中差異嗎??
我在想硬體應該不問題,已經很多高倍率攝影機可以選擇!
在來就是重要的軟體要寫的好從,偵測判斷,鎖定對焦,計時截取,分類開單,我想其間
應該不會有很多人去看到監視畫面,比較不會有隱私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