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超瞎!這個理由 判他車禍非職災
3.完整新聞內文:
勞保局規定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視為職業傷害。但你聽過沒按照「Google 地圖」所規劃
的路徑回家,就不能算數嗎。
胡姓網友臉書分享,去年2月,他從台北遠企對面的工作場所下班,因為基隆路車多危險,
平常都繞道走和平東路轉羅斯福路的方向回新店的住家,沒想到當天卻在新生南路交叉路口
,與路邊停車的計程車發生擦撞,導致左手臂關節處骨折送醫。但事後勞保局卻認定資格不
符,原因是「上下班騎機車通勤的路線,非Google地圖建議的行車路線」!
勞保局承辦人告訴胡姓網友,「Google地圖建議路線的基隆路是正常人會行駛的路線,可認
定為職災;我選擇走和平東路不是正常人會走的,所以不算是職災。」
文章也被轉貼到「●【爆料公社】●」臉書社團,網友看完後說「官僚太嚴重」、「這有點
扯到google 正常人的路線?」「傻眼....所以,谷哥說的算,當事人說的都不算就對了!!
」「勞保局有事嗎?」(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qbHURV
5.備註:
他老兄的行駛路線 http://imgur.com/edit
我是不知道勞保規定是不是「下班高興繞哪東騎西騎只要目標是回家 出意外都算職災」
這位事主說他6年來都騎這個比走基隆路多1倍距離的路線 也是蠻...嗯 基隆路這麼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