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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買麥當勞薯條送炸玻璃管 消費者火大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4月28日19:58
去麥當勞吃薯條竟然吃到炸玻璃管!?
台中市潘姓民眾3月11日上午與友人到沙鹿區光華路的麥當勞消費,不過當她吃薯條時卻
發現,有個疑因被油炸到略呈焦黑的小玻璃管藏身其中,潘女立即拍照存證並向店方反
應,值班經理當下退費,潘女並向公司陳姓督導要求檢驗報告。
潘女說,她後來和陳姓督導見面兩次,都表明她的訴求是相關檢驗報告和焦黑玻璃管來源
,但是該陳姓區督導卻只口頭說,薯條沒問題,並推卸責任表示,該焦黑玻璃滴管不是麥
當勞的器具,也不是原物料提供廠商的東西;讓她更生氣的是,陳督導還暗示她「栽贓」
!
潘女表示,陳姓督導多次要求她收下3600元壓驚紅包被她拒絕,因為她只要知道化驗結果
,若驗不出來她自行送驗,但陳姓督導則不願歸還證物,事情拖了月餘,她於是將始末PO
在臉書並向《蘋果》投訴。
麥當勞則發出聲明表示,3/11第一時間即檢驗該餐廳所有相關器材物品均完好無缺,確認
異物並非餐廳器材破損遺落,同時立刻停用該批號薯條。麥當勞於3/11消費者向餐廳反應
當下,立即向顧客致歉並全額退費;並於3/13向消費者取得該玻璃管異物後,將該異物寄
至生產薯條的荷蘭原廠,但獲得異物確定非薯條製造過程中遺落的回覆。
台中市消保官陳柏菁說,商家須要提出一份,玻璃管進入炸鍋與薯條同炸,消費者食用後
是否有害的檢驗報告,並須敘明有害、無害的各種情況,另外就是退費及精神補償。(孫
義方/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8/600734/
5.備註:
證據不能交出去啊~傻傻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