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

作者: wgadv (wga)   2015-04-30 07:37:13
重點是,柯文哲要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所以想採取較科學的方式處理,沒錯,
他所「提」的方案確實有侵害人權的疑慮,但然後呢?像郝兵兵一樣「在我任內
曾三次想要...」,下面就沒有了,警力繼續不足,違停還是一堆,沒有解決問題
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有「媒體話語權」的專業法律學者們,除了對這樣的施
政,提出「不行」以外,沒有進一步想出解決方案,而像錢及李,甚至還施展嘲
諷,這技能明明是鄉民網友的樂趣,檯面上的大人物不用參一腳,好一點的如呂
律師有提到「修法」。但這還是不夠吧?
最該出來說話的,是台灣眾多法官們,他們是終身職,到死都領國家的錢,當遇
到這類人權相關的法律問題,柯文哲可以不懂,鄉民網友可以不懂,但法官一定
懂,而且要提出有「回饋」及「救濟」配套措施的「修法」,一方面可以減低侵
害人權,一方面又能解決問題。
這樣的要求,各位在工作的時候,遇到問題,大家一定會想一些方法來解決,而
不可能只簡單用「不行」兩個字回公司,然後什麼都不作了吧。
法官們,該醒了,上工了喔。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5-04-30 07:38:00
那些人自己就在違停,當然不樂見柯p下猛藥抓啊以前違停要找民代抽單
作者: LOWFEEL (lowfeel)   2015-04-30 07:39:00
提出爭議大的方案卻要別人擦屁股?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5-04-30 07:39:00
現在進化成直接批上法律從業人士的外套給你從上位概念打連找關說喬王抽單都省了多厲害
作者: LOWFEEL (lowfeel)   2015-04-30 07:40:00
法官是判決有沒有違反法律規範,又不是幫人想政策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5-04-30 07:40:00
說穿了就一堆垃圾人想違停又不想被開單
作者: Beard5566 (有禮貌的鬍子五六)   2015-04-30 07:41:00
KMT政見就是腦殘 柯P政見反對就是腦袋裝大便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30 07:42:00
但是這次我也反對柯P這樣的想法...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47:00
重點還是在熱點放置監視器 結果一堆人無線上綱說裝在
作者: lhsieh (不要問)   2015-04-30 07:47:00
法官比小七店員更慘,還要幫人找解決方案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49:00
什麼都要對方想,那選市長不如選顆西瓜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49:00
而且政府可以強制在家內與商家內裝監視器嗎?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0:00
台北很多監視器,你以為監視器內容想看就能看喔現在不是裝監視器的問題,是監視器要拿來幹嘛的問題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04-30 07:50:00
一堆恐龍法官難怪那些判決連常識都沒有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50:00
如果他們那些人反對被監控的話 現在應該主張目前的監視器都撤掉 不是很害怕隱私被看光嗎?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3:00
本來路口監視器是為了刑事案件,或是為了釐清肇事責任要看裡面的內容,是要合法申請才可以做 在比例原則上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30 07:54:00
Tiphareth 你這樣說不正代表的的確有隱私問題嗎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4:00
是可行的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57:00
我哪有說的確有隱私問題我是拿那些人的邏輯來去諷刺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4-30 07:57:00
是那兒侵犯人權????????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8:00
如果變成拿來違規開罰,就連申請都不用申請了阿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4-30 07:59:00
所以照邏輯 把監視器裝你家也可以 反正國家保證平常不偷看 只有要偵辦案件的時候才會調出畫面來看 這樣子在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8:00:00
不是裝你家,裝你家門口 家裡是沒辦法裝的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4-30 08:00:00
你家裝監視器如何/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30 08:00:00
Tiphareth 這不是諷刺啊..而是真的有隱私的問題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8:00:00
還在無限上綱說要裝家裡 你是有看到政府可以裝家裡嗎?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8:01:00
所以拍馬路 拍你的車牌是有啥隱私問題??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30 08:01:00
只要立法過了..就可以了!Tiphareth 再加裝監視器聽起來很扯 實際上也很扯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8:02:00
那這樣以後就會變成以後在政敵家門口裝監視器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4-30 08:02:00
但是只要立法過了..為什麼不行呢?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8:02:00
好好好 一碓無限上綱的....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8:03:00
本來這種事情,就是一個例都不能開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30 08:05:00
人都是自私的我家門口真的有監視器啊,上次去警局查有看到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5-04-30 08:08:00
法官不是立法官… 沒義務也沒有權利去更動法律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4-30 08:22:00
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就對了,因為犯罪率居高不下你們這些酸民又提不出什麼好方法,因此不如徹底全民採指紋什麼?你說法官表示採指紋違憲?傻瓜,那些傢伙只會出一張嘴而以,不然你叫它提出不違憲又降低犯罪率的方法阿?你看它們也想不到吧,所以囉,我想到的這唯一的違憲的方法再還沒有更好的替代之前,爛方法就是好方法,所以管它違不違憲,為了降低犯罪率什麼手段都可以,因為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嘛!只要目的正當就算手段離譜結果也會是好的,對了,監獄裡的死刑犯反正橫豎都是死現在養著它也是浪費國家資源效率,不如就先抓它出來收割器官,賣給有錢人,還可以充實國庫,增進全民福祉對了,照這樣說來那個一出生就殘廢的小朋友,為了國家發展福祉,既然它注定只是國家社會的拖油瓶,對整體沒有實益不如現在就把他了結了,讓國家資源可以用在創造更大的利基上,這樣人類一定會更加幸福美滿的,什麼?你說要是有一天我也變成這樣怎辦?傻瓜,當然是死道友不死貧道阿這麼簡單的問題還需要問嗎?當然是犧牲別人來成全國家輪到我的時候就自動跳過囉
作者: nel624 (風)   2015-04-30 09:48:00
原來現在台北市政府是由法官在當家做主、擬定政策喔??
作者: zebra7   2015-04-30 10:34:00
也是 是財團做主 應該先問問 噓噓東 胃硬充
作者: v32767 (..)   2015-04-30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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