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監視器就是沒法律依據

作者: Salcea (5457)   2015-04-30 10:35:05
法官:監視器就是沒法律依據
中國時報【張潼、甘嘉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拋出要以監視器抓違停,遭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批評侵害人民隱私。柯昨
回應,並不是要把全市1萬4000支監視器全部拿來抓違停,了不起10個熱點而已,沒那麼
嚴重好不好;錢建榮聽了直搖頭說,10幾支和1萬4000支有何差別?沒法律依據,就是沒
法律依據!如果沒人反對,難保以後不會成為1萬支。
面對外界質疑利用監視器抓違停恐侵害人民隱私,柯文哲表示,不是要把全台北市的監視
器都拿來抓違停,熱點了不起才10個,目的是要減輕員警24小時站崗的負擔。錢建榮說:
「台北市什麼時候24小時取締過違停?」
柯並以高速公路為例,國道警察每天也都利用攝影機開超速罰單,「怎麼不去講違反(隱
私)什麼?」。錢建榮再度打臉柯P,他說,高速公路的每支測速照相桿都有法律依據,
而且「那不是攝影機,而是照相機」。
外界抨擊監視器畫面不具證據能力,民眾提起行政訴訟,很容易就會推翻警方的裁罰,柯
再次提出高速公路的例子,國道就是用攝影機在開超速罰單,怎麼就不覺得有問題,「奇
怪,就理智上來思考嘛!」
錢建榮表示,中央並沒有法源依據,各縣市政府雖然訂有自治法規,但並不能無限上綱。
民眾不計較不代表同意,只是容忍罷了。這是侵略民眾的防線,「我的用意是要提醒他」
錢建榮表示,「我是要提醒柯P,不要跨越人權紅線!」他強調,監視器開罰單至今沒有
法源依據,「民眾容忍,沒反映,難道就能繼續擴張?」
錢建榮表示,他只是討論公共事務,但很多事情不就是從輕緩到急迫性,監視器用來開罰
單,慢慢侵略民眾防線,「若成效良好,是否會擴張?隨地大小便、亂丟垃圾抓不抓?」
柯文哲則表示,如果是要把1萬4000支監視器全拿來抓違停,確實會太過分;但他沒那麼
笨,未來只會拿監視器抓特殊違停,外界不要想得太嚴重。
中時電子報 http://goo.gl/6bBlw1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4-30 10:36:00
中時帶風向?褲子很久沒穿惹?下去領五百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04-30 10:36:00
頗呵......以後都不用抓壞人了
作者: largesperm (reindeer)   2015-04-30 10:36:00
現在影像處理這麼發達 靠偵測啟動拍照不難吧
作者: killua92 (樁白)   2015-04-30 10:36:00
法國沒人權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5-04-30 10:36:00
那就不要叫監視器阿 ,叫做定點式違規停車照相機就好啦
作者: gsm60kimo (超導體)   2015-04-30 10:37:00
不然這樣好了.另外建立10支專用法院認證的監視攝影機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04-30 10:37:00
柯p不會濫用不代表之後的馬3.0、郝2.0不會,柯粉就是不懂這道理…
作者: Fezico (尬廣跟上)   2015-04-30 10:37:00
民眾出來哭吧,商家還是他媽的繼續漲阿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5-04-30 10:37:00
又不是整跟督進去 只督5公分沒那麼嚴重好布好?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30 10:37:00
若是設成和測速照像機一樣感應式 和標示告知 那我請問測速照相機有沒有法律依據 如果沒有以前開的單都可以退錢了吧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5-04-30 10:39:00
法官什麼時候辯名嘴了~每天出來一說~沒聽過法官不語嗎?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4-30 10:39:00
法官是國民黨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30 10:40:00
繼續跳針一迴圈 講過的觀點一直講真沒意思
作者: sclbtlove (板橋彭于晏)   2015-04-30 10:40:00
這法官廢話真多 是想要出來泡一下看能不能選大法官喔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4-30 10:41:00
10個法官,10個看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30 10:41:00
明明現行法就有解套方法
作者: zaq6414 (zaq6414)   2015-04-30 10:41:00
科p萬歲,科p永遠是對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4-30 10:41:00
系列文夠多了拉..自己去翻來看啦 一直輪迴不煩喔
作者: babyshop (瓦倫達D聖文)   2015-04-30 10:42:00
狗黨違法亂紀 官商勾結 怎麼沒看到法官跳出來過?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30 10:42:00
法律人....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4-30 10:42:00
大水庫也沒實質依據 法官還不是自創來用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4-30 10:43:00
昨天東森新聞的說法是必須人力難以到達才能用儀器這樣我反而比較能接受,扯什麼攝影機照相機...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5-04-30 10:44:00
攝影機不就連續性的照相嗎 法律的邏輯真奇妙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30 10:44:00
典型的只會批評 卻提不出好的措施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04-30 10:44:00
法官一直在跳針 拜託沒常識也要看PTT 都討論到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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