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名家觀點/監視器取締違停? 李俊毅:法

作者: 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   2015-04-30 16:13:15
名家觀點/監視器取締違停? 李俊毅:法所不容
2015/04/30 11:55:00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拋出以監視器抓違停,卻遭議會批評在搶錢,柯文哲並在日前強調
「法律是服務人,而不是人去服務法律」,如果因為一個條文而限制後續動作,不做任何
改善,這種人根本「腦袋裝大便」。(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長柯文哲要以監視器取締違規停車引發爭議及批評,前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表示,在
法令已經規定得這麼清楚下,柯文哲的想法是「法所不容」,如果他硬要這樣去做,當然
就會產生很多問題。
李俊毅29日TVBS「少康戰情室」節目中表示,這起事件恐怕是台北市的法規跟處理交通問
題人員,沒有事先跟柯文哲講清楚,因為現行法令就已經規定得這麼清楚,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規定,警方要逕行舉發,只有在當場不能或不宜攔車舉發之下,才能逕行舉發,
對於違規停車,則是要經過勸阻不聽時才可逕行舉發,
李俊毅表示,取締交通違規的科學儀器,必需是要經過認可,監視器是否是經過認可,能
當做處理交通違規的科學儀器也有疑慮,此外,如果駕駛人有在場甚至待在車內,也是不
可以逕行舉發的。
李俊毅強調,很清楚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柯文哲想要「以機器取代警察」,這是「法所
不容」,他如果硬要這樣去做,當然就會造成很多問題。
NOWNEWS
http://m.nownews.com/n/2015/04/30/1681388
作者: honey0417 (夯泥)   2014-04-30 16:13:00
要黑了?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4-30 16:14:00
誰要黑了?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4-30 16:14:00
法務局長:我看報才知道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5-04-30 16:14:00
少康戰情室
作者: chu122408 (Galuyak)   2015-04-30 16:14:00
名家觀點必噓
作者: Gallardo   2015-04-30 16:14:00
河粉以後不僅要脫人褲子 還要丟人大便了 XD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4-30 16:14:00
問題比想像中要多的很多,真心建議柯P要做一定要有配套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5-04-30 16:15:00
希望柯p開放檢舉違停領獎金
作者: sunnywing (轉圈圈( ̄▽ ̄#))   2015-04-30 16:16:00
違停熱點裝eTag好了
作者: allforyour2 (哭雲)   2015-04-30 16:16:00
真的是名家,白馬非馬,柯監非監。正在用的監視不算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4-30 16:17:00
上次亡紅萎也當此報的名家說 @@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4-30 16:23:00
防止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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