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話題一直Loop 連測速照相也loop
: 那請大家也順便再回顧一下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8/34400582/
: 為遏阻北市違規停車,台北市長郝龍斌昨突發奇想,擬以監視器直接錄影開罰,不再像目前
: 須有警員或交通助理員到場拍照才罰;此措施若實施將開全國首例,北市馬路上用來犯罪偵
: 防的1.3萬支監視器恐成開罰工具。學者批動員上萬警力監控監視器,勞民傷財;民眾罵市
: 府搶錢,北市議員轟「市府腦殘」,質疑侵犯市民隱私權,無異是警察城市。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9178
: 市議員簡余晏指出,議會兩年前審議她提出的「台北市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時
: ,警察局長黃昇勇曾承諾,監視器只作為治安、車禍處理等使用,「不會用來取締交通違規
: 」,且依法監視錄影畫面只能用來取締「違法」,不能用來取締「行政違規」,這是憲法層
: 次的人權問題,市府不能濫權違法。
今天的新聞
柯P推監視器抓違停 簡余晏:會在社會公義、基本人權找平衡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2797
推行監視器管理自治條例的觀傳局長簡余晏態度大轉彎,表示她身為幕僚,只能給首長意
見,無法逾越職權,「我相信整個柯市府團隊會在社會公義、基本人權間找到平衡點。」
2008年提出台北市監視系統管理自治條例的簡余晏,態度則一反先前當市議員時反對用監
視器抓違停態度,表示會基於幕僚權責,給予相關首長意見,「我們堅持的民主價值、基
本人權是不會更改的。」不斷強調她與柯文哲對基本人權的認知與想法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