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更新】柯打定主意 違停熱點就是要用監視

作者: WalkX (風一直在吹)   2015-04-30 18:16:09
※ 引述《CSMUck (人氏言周)》之銘言:
: ※ 引述《jordan621 (bonbon)》之銘言:
: : 我上個月收到被檢舉交通違規的紅單
: : 一看照片就知道是行車紀錄器拍的
: : 為何政府可以容忍用行車紀錄器拍交通違規
: : 那大家何必反對監視器拍違停呢? 行車紀錄路也是監視器的一種阿
: : 一堆人用行車紀錄器拍交通違規了 多了監視器有差嗎
: : 那些好手好腳的檢舉人不去工作 沒有人反對
: : 卻要反對柯p裝監視器拍違停的人
: : 違停是很危險的事 有些人為了閃違停
: : 可能會被對向的車撞到 或者發生其他意外
: : 有些小路如果有違停 一定會塞車 這不嚴重嗎?
: : 贊成柯p拍違停 還給駕駛人一個安全的行車道路
: 我覺得照那個法官的邏輯,在路上的自動測速照相也是違反個資法,應該回到警察手那測
: 速槍的年代這樣才是保障人權。
: 反過來說如果是架設紅線停車自動照相機的話,就可以以此為據來開單嚕??
: 其實我覺得臨檢要求駕駛人酒測也是違法個資法,侵犯人身自由有可能違憲了,憲法保障
: 人有喝酒的權力與開車的權力,不能因為我可能會酒駕就要被測,來請大法官釋憲吧?
我真的很好奇
如過避開背負缺乏法律素養的罵名
讓大家匿名投票
到底是支持這方案的人多還是反對的人多
更何況前陣子發生台南老阿嬤因為違停被撞死大家都忘了
而且上下班時間有經過基隆路或其他重要路段
你會恨不得那些違停全部消失
抓違停一定有公益性
不要說中央社發新聞說法國用監視器抓違停效果顯著了(是否為真有待網友考證)
秦議員說十大違停每個月都不同
每個月都要換地點,效益不合
那難道不能把數據抓夠具代表性一年來算十大違停熱點
然後一年換一次地點,總符合效益了吧
一年不夠,兩年好不好,抓那每個月的點打真的是快吐血
法律維護人權,方法很多
方法一
除了技術性可行的自動偵測感應拍照外,可以立法規範這類型的設備使用都必須經過認證
確保不會有影像留存和供其他用途之逾
只限內建抓違停使用,跟測速拍照一樣
感應到再自動列印罰單
連警察開單的動作都不用了
退一百步方法二
立法規範,需有民眾檢舉才可調閱,警察無法主動查閱
就不會有行政機關侵犯人權的疑慮
這才是法律服務人民的方法
科技始於人性,法律真的要隨科技進步
我真的很好奇
真的那麼多人反對嗎??
還是只是怕被說缺乏法律素養
作者: goitaly (機會不等人)   2015-04-30 18:17:00
我贊成開放人民檢舉有獎金 一台100元 根本不用攝影機
作者: archerlai (飛向遠方)   2015-04-30 18:22:00
本末倒置了 你該思考的是「可以避免違停的方式很多」而不是「法律可以維護人權的方式很多」所以這種沒差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4-30 18:25:00
有柯P的思考風範,顆顆
作者: doongmiyu (doongmiyu)   2015-04-30 18:25:00
其實ETC也有用監視器做車牌識別來提升識別成功率,車開到那車牌就被記錄下來,這是不是也侵犯隱私?
作者: mycattells (kaku)   2015-04-30 18:27:00
贊成,不然台灣亂的像沒有交警一樣。不然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官方制式回答),有什麽建設性的取締方法?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15-04-30 18:31:00
說贊成的想想如果8年後換KMT當市長 你認為會不會被濫用白海豚隨扈:潮爽的 監視器畫面不用我去收集就能拿到不要跟我說有立法就不會被濫用這種聖人想法....也不要說僅僅設幾個點而已 美牛一開始也說進口種類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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