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的目的要解決問題,但看到現在為止,除了呂律師有提「修法」之外,其它的法
律學者只有「不行」這兩個字。好,不行之後,「問題解決了嗎?」
身為專業法律學者,應該要提供有建樹的想法。尤其是具有「媒體語言權」的人,沒錯
,像這類的施政,可能會有人權上的爭議,但解決這種爭議的,不就是法律專家的責任
嗎?柯文哲可以不懂,鄉民網友可以不懂,但你們這麼懂,提個解決方案來聽聽呀!
隨便舉例:像此種狀況,就請警察統計,最常違規的地點,跟常發生車禍的地點比對,
兩者均高,代表違規可能會造成車禍,以數據分析,一個月達多少次違規就設監視器,
並加註警語。當然也可以用全市最高違規地點排序,前十名採用監視器抓違規。而接觸
這些資料的人員,必需保密,洩密需負刑責,此外未違規車輛的照片記錄需於指定日期
內去除。而違規車輛可以有一個入口網站作申訴之外。上述所有跟數字有關的,市政府
提出,由議會決議,看是要百件還是千件,十日還是三十日等。每半年檢討一次,重新
調整。
上述只是隨便想想的解決方式,還有更多細節要討論,但這就不是鄉民的責任了,請有
「媒體話言權」的法律專案,還有領國家錢領到死的法官,及市政府法律相關人員,好
好去研究吧!
那個德國人,是沒有「制衡」的力量限制他,想想當時德國人民望治心切,結果或許有
部分人針對他的一連串施政修法,作了「不行」的描述,但卻「沒有解決問題」,人民
支持之下,就會愈走愈偏。及早提出「建言」而不是只「批評」,才會讓人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