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其很多政策 尤其是涉及侵害人民權益之部分
: 自然要受到較多的限制或管制 不論是比例原則 或是要有法律保留
: 他要了解到 他現在是拿著的是公權力的大刀 不是手術刀
: 不能再處處只想者要快 要有效率 要簡化程序
: 之前的警察監聽申請事件 感覺跟這次事件很像
: 都是想要增加效率 但都忽略了基本權的保障
說到之前監聽就好笑
明明就有法條支持柯P
明明就有法律規定重大刑案的監聽可以加速申請
一堆沒穿褲子的批評半天
看到法條在前面就不敢說話了
現在也是一樣
明明有檢舉就能用監視器開單
沒穿褲子的法律專家應該自己去解釋法條
人權保障與法條規定的關係
取笑柯文哲沒有法律知識其實自打嘴巴
監視器畫面明明就當成證據不下百次
並不是以前就不敢說人權
只是因為
解釋過往監視器能當證據就幫柯文哲找到解決方法
這樣法律專家就更丟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