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全台灣的監視器是不是該全拿掉了?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5-05-01 15:15:32
違規但因為違反個資法所以免責,
未來如果有殺人,放火、強暴,偷竊,嚴重車禍,
只要沒被現場目擊,沒其他證據,
犯罪的人只要說,違反個資法免責,
被拍到的人眉心中間有顆黑點,我沒有。
之後就能全都免責了,那監視器那麼多到底能幹嗎!?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5-05-01 15:16:00
法律規定的 謝謝
作者: pantenor (pantenor)   2015-05-01 15:16:00
三蘆的裝了也是裝好看 根本壞料廖
作者: johochula (就好笑A啦)   2015-05-01 15:16:00
醒醒吧 台灣有監視器嗎?
作者: pengjoker (潘潘)   2015-05-01 15:18:00
淚推二樓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5-01 15:20:00
在跳針什麼?是未符合設置目的 當與設置目的不符的時候才有所謂的舉證能力的問題 很難理解?
作者: TheDark (哈比)   2015-05-01 15:20:00
監視器是用來犯罪偵防,所謂的犯罪是指"刑法"請問違規停車是刑法的範圍嗎?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5-05-01 15:21:00
如果你當初監視器的設置目的就有說是"舉發違規"使用符合設置目的 就比較沒有證據能力缺陷的問題
作者: chenggong (一枝花)   2015-05-01 15:47:00
八卦廢人發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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