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馬密會組頭?壹週刊、記者連帶賠黃敏惠100萬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馬總統密會組頭?壹週刊在100年11月間,
以「選情告急馬英九密會地下賭盤大亨踩黑金地雷」為封面標題,報
導馬英九總統透過當時嘉義市長黃敏惠安排,和大組頭陳盈助會面,以
感謝對方提供上億元金援,黃認為報導不實使她名譽受損求償,高等
法院今判決壹週刊和2名撰文記者應連帶賠償黃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全案定讞。
至於黃敏惠另要求壹週刊應在自由時報等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才能回復
其名譽,高等法院審酌後認為並無必要,也駁回確定。
判決指出,壹週刊是在100年11月16日出刊的第547期在報導中寫到「馬英九
總統在爭取連任勤走基層,竟不顧清廉自持,在9月初經國民黨副主席、嘉義
市長黃敏惠的安排,和長期經營跨國簽賭站、同時擔任國內選舉賭盤總組
頭之一的陳盈助密會,尋求資金和組織動員支持...」內容等,黃敏惠認為,該報
導並非事實,且影射她和黑金人士過從甚密,損害她社會上的評價,已侵害名
譽權,向壹週刊、2位撰文記者連帶求償200萬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2049
5.備註:
當初陳董可是超火...
惹火黃敏惠就算了, 反正記者又不是嘉義人
但是惹陳董真的不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