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密會組頭?壹週刊、記者連帶賠黃敏惠10

作者: iAmReaLsORry   2015-05-01 23:57:28
※ 引述《GTOKevin (K)》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馬密會組頭?壹週刊、記者連帶賠黃敏惠100萬定讞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馬總統密會組頭?壹週刊在100年11月間,
: 以「選情告急馬英九密會地下賭盤大亨踩黑金地雷」為封面標題,報
: 導馬英九總統透過當時嘉義市長黃敏惠安排,和大組頭陳盈助會面,以
: 感謝對方提供上億元金援,黃認為報導不實使她名譽受損求償,高等
: 法院今判決壹週刊和2名撰文記者應連帶賠償黃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 全案定讞。
: 至於黃敏惠另要求壹週刊應在自由時報等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才能回復
: 其名譽,高等法院審酌後認為並無必要,也駁回確定。
: 判決指出,壹週刊是在100年11月16日出刊的第547期在報導中寫到「馬英九
: 總統在爭取連任勤走基層,竟不顧清廉自持,在9月初經國民黨副主席、嘉義
: 市長黃敏惠的安排,和長期經營跨國簽賭站、同時擔任國內選舉賭盤總組
: 頭之一的陳盈助密會,尋求資金和組織動員支持...」內容等,黃敏惠認為,該報
: 導並非事實,且影射她和黑金人士過從甚密,損害她社會上的評價,已侵害名
: 譽權,向壹週刊、2位撰文記者連帶求償200萬元。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2049
: 5.備註:
: 當初陳董可是超火...
: 惹火黃敏惠就算了, 反正記者又不是嘉義人
: 但是惹陳董真的不好阿
這有點常識的都看的出來判賠100萬是什麼意思,
馬英九、黃敏惠,國民黨前主席、副主席,現任總統、前嘉義市長的名譽會只值100萬?
判100萬是做面子給總統有個交待意思意思而已,
法官要是真的認為有妨礙名譽,早就刑事加鉅額賠償加登報道歉,
哪可能刑事沒事,登報道歉不用,賠個100萬就算了。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5-01 23:59:00
法院真的是國民黨開的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5-01 23:59:00
所以說囉~有所本嘛XDXD反正這筆帳未來還會在馬卸任之後一起算的XD
作者: kmichaelk (浩子)   2015-05-02 00:03:00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5-02 00:06:00
都知道是組頭了還不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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