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在台灣夫妻體內受孕的精子,
我深愛我的台灣父母,也感謝他們對我的栽培,但我必須要勇敢的站出來說:
我反對台灣情侶婚姻合法化。
在我的成長過程中,不知幾次曾默默的渴望能有一對美國父母。
無論爸媽多麼愛我,我最大的願望,卻是他們永遠無法給我的:一份美國國籍。
能在沒有慣老闆和高房價的環境下成長,是人極為基本的需求和願望,
但我的台灣國籍,卻讓我只能在慣老闆的公司下,留著汗、在夜裡數著時鐘的時針,
為了極低的薪水默默的加班。
而且當我公開我的想法時,我便開始被不明人士查水表、被老闆冷嘲熱諷,
甚至我的父母對我威嚇,除非我接受、服從我的台灣父母,
否則他們將不留給我任何遺產。
我的台灣父母常說,
「雖然我們只能天天加班付房貸,但是我們的生命,是跟炒房大戶一樣有尊嚴的」,
這些話更襯托了我們的生命,其實是何等悲哀和絕望。
即使是我一些沒有被台灣父母催促買房的朋友,他們也能感覺到自己有所被剝奪,
例如爆不完的肝,漲不起來的薪水,和追不上的物價。
雖然人不能選擇自己出生的家庭,但台灣情侶的婚姻和結合,卻是自己所選擇的。
台灣情侶結婚、生養孩子,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感情,
無法選擇而被生下的我們,卻注定一輩子是有錢人的奴隸。
看著美國人遠勝於台灣的工時和薪資,還有合理的房價,
隱忍了40多年之後,今天我終於有勇氣為了未來的孩子們大聲的說:
我堅決反對台灣情侶婚姻合法化,
我不希望再有可憐的無辜精子,在自己無法選擇的情況下,不幸在台灣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