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的新聞說真的讓人看了很不快樂,
各大電視台不斷地放送著高雄醫學院情殺案的事情
媒體記者們想盡辦法利用各種管道挖取更多(他們自以為)觀眾會想看的東西
於是翻了臉書、問了親戚、鄰居、同學......等等
這無形中在殺害人及被害人家屬身上再次撒了鹽
我想說的是,
殺人的是兇手的父母嗎?
為什麼連他父母甚麼職業做甚麼有沒有錢都要挖出來???
兩個都大三了,即便是民法也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結果連親戚朋友、鄰居同學通通抓來問一遍
我真的有點難理解為什麼要這樣二度傷害
向全天下昭告
這家子的兒子殺人了喔.......
這家子的兒子自殺了喔.......
這真的是媒體應該有的行為嗎???
發生這種悲劇,
不是應該讓家屬靜靜的處理完後事,
相關即便有刑事責任也是等法官判決不是嗎???
而校方更是無辜的被牽扯進來,
說真的不管是之前鄭捷的東海、還是今天的高雄醫學院
我都覺得校方真的很衰......
難道校方還要管到這同學平常的交友情形???
所以我想問問大家,
無論是 自殺案、情殺案、甚至殺人事件
是否應該限制相關案件的報導
例如:可以敘述事件經過,
但不可打擾該事件任何人物、家屬及相關單位(例:學校、公司)
這類的報導說真的撥多了對社會有害無益,
甚至讓有些原本就想自殺的產生了模仿的念頭......
我知道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的社會,
新聞自由也是相當寶貴的自由權之一
但媒體這樣過度的報導對受害者家屬來說真的只是再一次的痛
台灣媒體其實還有更多東西可以報的,
每天都聚焦在政治跟社會事件上,真的看新聞都鬱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