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駕 請修法!!!!
我不知道酒駕加重罰則之後酒駕有沒有降低
但是!!!!
請在抓到嫌欵犯或是事故發生後馬上就做酒測
不要給酒駕權貴惡勢力緩衝的時間
投機取巧
總有一天石頭砸的是自己的腳
※ 引述《david7928 (學長學帝雉)》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05419
: 2015-05-03 15:30
: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
: 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吉安派出所副所長藍周信,今天下午1點多執行巡邏勤務時,騎機車經
: 過慶南三街、慶豐十一街口的時候,遭酒駕男子開車撞上,送醫後下午2點多宣告不治。
: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305419_1.jpg
: 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吉安派出所副所長藍周信今午騎機車遭救駕男子撞死。
: (記者王錦義攝)
: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