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03 22:52:37※ 引述《XXXXGAY (站長小妹)》之銘言:
: 我相信每個人天生就會討厭/不喜歡一些事物,
: 以我自己為例子,我看到女性的裸體會覺得噁心,
: 小時候在A片看到女性生殖器無碼特寫甚至會有做噁感,
: 因此我從不強迫別人一定要『喜歡看』我跟男友接吻/牽手的照片,
: 我相信,一定有人天生對男男接吻/牽手反感,
: 這是天性,無法改變,就像我喜歡同性一樣,
: 所以當然可以不喜歡我們,我只希望大家懂得互相禮貌尊重就好。
一個同性戀表達自己看到女性裸體覺得很噁心
有人攻擊他們恐異、歧視女性的言論出現嗎?
沒有吧,大家都認為對同性戀來說這是正常的反應
但是一個異性戀表達自己看到男男親吻覺得很噁心
卻要遭受到恐同、歧視的言語攻擊?
所以到底誰才是真正不懂得互相尊重的那一方?
值得我們省思
作者: JinShiaoDao (等小馬來滅火) 2015-05-03 22:53:00
馬膺九 金小刀 斷背山 馬英九 金溥聰 斷背山
作者:
zxcvbbb ( )
2015-05-03 22:53:00中肯!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2:54:00本來就是!! 這個也是一個非常怪異的論述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05-03 22:54:00你要被屁眼大心眼小的檢舉了
他們在甲板po仇女文有人會管嗎?大家都甲甲不意外寬容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2:55:00彼此之間互鬥嚴重 產生出這種所謂反歧視之文化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5-03 22:55:00恩... 確實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05-03 22:55:00中肯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2:56:00如果一個人不愛吃木瓜 我能強迫他吃嗎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5-03 22:56:00同性戀不是只有對女性裸體沒反應?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5-03 22:56:00推
作者: wesleygibson (wesleygibson) 2015-05-03 22:56:00
規定大家都要喜歡什麼, 就像甲甲會做的事簽名檔騙人!!!!!!!!!!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2:57:00我只能各位保重 被帶這些風向 只是讓你來不及主張權利當別人先主張了 你就無形損失了 別傻傻的以為沒事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05-03 22:58:00本來就沒恐同這種東西 只是某族群用來反批評自己的聲音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2:58:00當民法可以亂改 為他們去動夫妻改成配偶 父母改成雙親
太中肯了~!! 而且反對同性婚姻還會被說恐同Q_Q...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2:59:00這可是一個大事 我認為比所謂同婚還嚴重這種約定俗成的傳統 牽連這麼廣 可以說動就動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00:00
會被批是因為不准同志結婚吧~~不然你要討厭什麼誰管啊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0:00這些人眼中有沒有尊重社會大眾?
作者: shrincault 2015-05-03 23:01:00
不對喔...說男男親吻噁心的人接下來會說甲甲噁心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1:00也沒有不准他們結婚 這是有人誤會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02:00
講雙親和配偶也沒有錯啊@@而且可以納入其他族群
就事論事很困難嗎?甲甲仇女我們尊重他們的性傾向,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2:00傳統是維繫社會基本人倫與良知的起碼道理與風俗習慣那個就跟 我來做一個結帳的動作是一樣的 蠢
作者: shrincault 2015-05-03 23:02:00
甲甲什麼時候仇女?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3:00企圖拿掉 一個概念背後的文化道德與價值思想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03:00
民法不也是和國外學的~~也不是自創的,有不完善就應該修正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4:00還有人喜歡說 反同婚就是恐同 發甚麼神經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04:00
同志什麼時候仇女過了@@
最愛貼標籤的就是恐同病患,謝謝是啊,滾回人治的古代中國最棒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5:00我希望大家關注這篇文章的簡單道理 不需要跑掉開花
作者: kayamoli ( ) 2015-05-03 23:05:00
居然變成在指控同志仇女XDD 歪太大了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6:00我如果跟這些團體一樣 用謾罵的 說不定這些人早檢舉我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5-05-03 23:06:00八卦板對甲甲很寬容 為什麼甲甲不給我們一點言論自由空間
作者: shrincault 2015-05-03 23:07:00
同志仇女是真的第一次聽到啦 算是打破刻版印象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7:00父母愛子女不一定給她糖果放縱之 可能給他鞭子鞭策
作者: deathdancer (怪腳) 2015-05-03 23:07:00
中肯推!不欣賞同性戀就要背負歧視罵名 根本思想警察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3 23:07:00自己都不估狗什麼叫歧視好意思上來秀下限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8:00我認為很多單一議題團體都在濫用自由爭取少數某族群權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3 23:08:00反智的人真多 浪費父母的學費了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08:00
版主可沒說女人噁心,女人不准結婚之類的東西~~哪來仇女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09:00一個人沒品 主張怎麼會有道理?這些人 大家就看看他們寫了甚麼好理由 冷靜思維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3 23:09:00沒品 你是說舔女童?還是叫人去死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5-05-03 23:09:00有人剝奪同志結婚權? 你們根本沒有!OK?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09:00
版主也說了可以互不喜歡,但要相互尊重~~就是不要歧視目前是沒有沒錯~~所以才要爭取啊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10:00謾罵 叫囂 不就是了 假裝正義誤導眾生 不就是了
作者: kayamoli ( ) 2015-05-03 23:10:00
這篇太好笑了 已經出現很多經典言論XD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5-05-03 23:10:00你要不要看看某版主怎麼打壓的??? 互相尊重???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11:00我還要說你們歧視我國傳統文化結婚本就是約定俗成 是有傳統文化價值含意的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11:00
表象是沒有阻擋~~實質上是阻擋啊~~同性戀會想和異性結婚嗎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12:00
約定俗成你情我願還是不行,不就是不合理嗎?就是不讓結婚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12:00你情我願如果可以 加工自殺不就完美?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13:00男女婚配有其重大社會意義 不是你情我願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3 23:13:00穿越人士 舔女童 護家盟 靈糧堂 隨便叫人去死的酸民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14:00你怎麼不滾?要我滾? 你要動我國的民法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3 23:14:00怎麼恐同都是這種咖嗎?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14:00
只准自己結婚不准別人結婚~~有事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3 23:15:00S你說的話在這板都能看到怎麼就沒看你出來糾正?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15:00
讓人民成家有其重大意義,可以穩定社會~~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15:00每一篇也都會提恐同 小腳裹 與多妻 歧視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16:00
你們酸同志也酸很多啊~~還不准結婚呢~~同志可沒不准人結婚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5-03 23:17:00有規定要聽你們的嗎?
作者: akobe 2015-05-03 23:17:00
法律有不合理本來就該修正~~只是上位者大多威權時代長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3 23:17:00雙重標準又既得利益者囉 難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