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dvcx ( )
2015-05-04 16:01:57※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從來沒有人規定說一定要結婚,難道同居不行嗎?為何非要結婚不可?
我還因為時差而頭痛,但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我跟我老婆無法單純同居,要結婚。
我女同志,如果你們想知道的話,其實我是雙性戀。XD
我已經跟我老婆在美國結婚,如果你們想知道的話,她也是雙性戀,還是基督徒咧。
我們的國籍都是台灣人,我們遠距離戀愛十年,我們去年結婚,現在正在努力綠卡。
這段期間基本上我們兩個都是當空中飛人飛來飛去,飛到現在總算有機會一起生活了。
為何要結婚?以我的個人經驗來說……
第一,居留問題。
我老婆在美國努力奮鬥,我之前要去美國找她時只能持觀光簽證入境,
能夠停留多久,就要看入境時移民局在我的護照上怎麼蓋章。
上星期我人還在美國,這趟回台灣是因為觀光理由只能停三個月,我昨天才抵達台灣。
不過因為她要在美國長期工作,所以我已經放棄台灣的教職為愛走天涯了。
(嘿!希望我的綠卡申請也能順利通過!)
第二,保險問題。
前幾天我才在跟她討論,我搭飛機時如果飛機失事的話,我那兩千萬的保險金怎處理。
在台灣,即使成功的將同志伴侶指定為保險受益人,
被保險人過世後要請領保險金時,會需要請領死亡證明與除戶證明書,
才能向保險公司收申請理賠,而我老婆在台灣事實上是無法申請這些文件的,
幸好我們兩個的婚姻是經過老爹老媽認同的,她不用煩惱這問題,但其他人呢?
目前許多同志的解決方案是為了確定無法結婚的伴侶能取得保險金,
將理賠金一定比例留給父母,例如說百分之四十留給父母,剩下的百分之六十留給伴侶。
由父母先去申請死亡及除戶證明來請領保險金,
保險公司收到通知後就會主動發出兩筆理賠金。同志伴侶也可藉此獲得理賠。
另外,因為我們兩人是配偶關係,所以她的職場提供的保險福利我也適用。
第三,稅金和遺產。
今年我們研究一起報稅,研究的結果是我們可以多退幾千塊美金的稅金。
順便讓我舉個很有名的例子:「美國訴溫莎案」,
在妻子死後,繼承其妻房產的溫莎被要求支付超過363,000美元的聯邦遺產稅。
而同樣情況下如果是一對異性戀夫妻,則可以獲得無最高限額的配偶稅收減免,
而不必支付任何聯邦遺產稅,於是開始了一連串的司法仗。
這個案件促使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溫莎勝訴獲得退稅補償,
並認定《捍衛婚姻法案》將「配偶」定義為「異性的夫或妻」的規定違憲。
打字打到這邊因為時差頭很痛所以我先舉例到這裡,
其他零零碎碎的我要去美國弄婚禮結果台灣這邊不能請婚假的事我就不提細節了。
就我了解,這幾年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台灣的進程大概是
1.一開始提同性婚姻法,也就是某些「愛護家庭捍衛婚姻」最愛講的「另外立法」,
結果當時有一批人出來大反特反。
2.後來提婚姻平權,也就是修民法972,
把「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改為「雙方」,
同一批人又出來大喊要求另外立法,或是要求要先取得社會共識,要循序漸進慢慢來。
(都同一批人的毛!所以到底要修民法還是另外立法,轉風向很機靈嘛!)
附帶一提,講到社會共識的話……
2012年,中研院台灣社會變遷調查,52.5%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聯合報願景工程電訪,55%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旺旺中時民調電訪,56.2%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TVBS民調中心電訪,49%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3年,伴侶盟民調,52.75%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4年,世新民意調查54%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而某個執政者的民意支持度9.2%。)
: 這很顯然就是照抄,而不去分辨其在本質上的不同,害得同性近親無法結婚。
: 他們又沒有畸形兒的生育問題,憑什麼單用人倫反對同性近親,卻不反同婚?
基本上之前的提案是把民法972條中的「男女」改成「雙方」,不是另立新法。
沒有動到近親的部份,所以你要說同性婚姻禁止近親,不如說是整個民法的架構如此。
你要問我的個人意見,基本上我覺得台灣近親限制和其他國家比起來蠻嚴格的,
我不介意修法,台灣現在的情況是「小美的祖母的妹妹的孫子跟小美結婚」是違法的。
: 他們的同性婚姻,確實反對讓同性近親結婚
:
: 自己去看他們的法條有沒有不讓親兄弟或親姊妹結婚吧,禁止別人的婚權還不附上理由
修法可以討論,但我覺得有點奇怪的事情是,
某些人在同性婚姻的議題上要求我們不要急,逐步修法之類的說法都用上了,
要我們另外立法啦、另外走伴侶制啦(但是同志真這麼搞的時候他們又反對了),
但是要求同志必須要一口氣把其他人需要的權益全部都一起爭取一次到位。@_@
所以到底是要我們逐步修法慢慢等還是要我們包山包海全部都爭取啊?
我想扶眼前跛腿的老太太過馬路,就被指責為什麼我不理會隔壁街跌倒的老先生……WTF?
有時我還蠻懷疑這些人搞不好只是一直在換理由反對,
不敢說出其實自己反對的理由不是檯面上提出來的原因而已。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5-04 16:03:00加油!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4 16:04:00startwinkle這個反同基督徒,到處散播仇恨言論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05-04 16:04:00你認真了 基本上同性戀對他而言 不知道是屬於什麼?(聳肩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5-04 16:04:00鏗鏘有力 一巴掌把這些跟舔女童為伍的人打的不成人形啊不過還是要噓不珍惜寶貴的遠距離新婚生活上網筆戰 QQ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05-04 16:05:00只知道護家盟的需要掩飾自己教徒的身分 by護家盟遊行時的相關照片還是新聞有些教徒強力反對同性婚姻 只因為聖經有寫反對男男性行為所以要反對到底 至於反對後造成同志什麼影響 他們才不在乎
他們的腦子被他們腦補的聖經塞滿了,聽不進其它東西。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5-04 16:07:00護家盟就真愛聯盟被抓包了 只好另起名目借屍還魂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6:07:00沒信教的也是腦袋被其他東西塞滿聽不進其他話了不對,他們腦袋有東西嗎?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5-05-04 16:08:00
1.為了綠卡 2.為了錢 3.為了錢 就這樣
作者: whenuthink (when u) 2015-05-04 16:08:00
推為愛走天涯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6:08:00
加油吧 請別把他想壞 他激起的討論在事實上會成為助力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05-04 16:09:00就是有這麼多討論 才知道反同陣營的論述多麼不堪一擊吧
其實八卦版也就那些ID在反 搞不好根本是同一個人(組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6:10:00
看的出來他們策略改變 懂得用學術語言或包裝理性的溫和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6:12:00
態度試圖說服大眾 一改之前封閉的燒巫策略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5-05-04 16:13:00推!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05-04 16:13:00樓上起床了???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6:15:00
歷史來看相關的人性尊嚴也只有往"婚姻"平權走 才會改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6:19:00那亂源應該先跟自己同伴打一架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4 16:19:00randymarsh是女同的倡導者他除了倡導女同性戀行為以外,還支持伴侶制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5-04 16:20:00那randymars支持男同性戀伴侶嗎?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5-05-04 16:21:00加油 支持你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5-05-04 16:21:00深櫃R哭哭要去找新聞來貼了
我一直都支持同志伴侶制啊,翻翻舊文章就知道了是不過還是有某幾個甲甲說我支持同志伴侶制一樣是恐同歧視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6:22:00翻譯:你們不配跟我平起平坐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5-05-04 16:23:00深櫃R還在精神分裂 深櫃R要不要把名片貼出來
看,又來了,支持也被反對覺得噁心跟給制度本來就是兩碼子事,所以有人要混為一談?搞了老半天混為一談的根本是護甲的嘛~~~
作者: Roselle44 2015-05-04 16:24:00
推~~~~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5-04 16:25:00加油! 還有祝新婚愉快~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5-04 16:25:00別那麼兇 Randy是美國議員 你應該巴結他才能打好在地關係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5-05-04 16:25:00你繼續精神分裂阿 分裂到現在還是拿不出反同志婚姻理由
唉,支持同性伴侶制也被說假掰,只是想打成不支持在抨擊抹黑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6:26:00龍大 請問我這樣的翻譯水準有沒有達到信雅達的要求>///<
我不討厭同志啊,像女同志不會散播愛滋濫交浪費稅金,正常人沒事討厭他們幹嘛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5-05-04 16:27:00跟深櫃R講話真消耗腦細胞 等一下大概要哭哭跑去貼新聞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5-04 16:28:00[問卦]有沒有美國的同志議員--Randy討厭同志的八卦?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5-05-04 16:28:00瘋狂的貼新聞 恐同恐成這樣 金摳連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6:29:00
推龍大哈哈 噁心的還會找很破的理由替自己為反而反辯解
作者:
ckscks178 (奇蒙å)
2015-05-04 16:29:00沒看過這麼有毅力的I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6:30:00感謝龍大肯定>///< 16:25那段就可以知道我翻譯多精準了
希望推文的繼續反對同志伴侶制喔>.^,然後盡量把支持同志伴侶制的人都罵走^^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5-04 16:34:00唉 原po才提2006的石內卜 結果2015的石內卜記憶力這麼差連半小時的記憶力都維持不了 更何況十一年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6:37:00[問卦]有沒有美國的恐同議員--Randy是同志的八卦? XDDDD
想請問一下,女同志中的一人會固定男性打扮是真的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6:39:00當然是假的 多的是兩位都是女性裝盼的
作者:
teaball (茶球)
2015-05-04 16:39:00+u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6:40:00就像男同志也多的是兩位都陽剛的
問個問題喔,你們怎麼知道同志圈裡,希望有法定同志婚
作者: kayamoli ( ) 2015-05-04 16:40:00
感謝恐同字己人長久以來為同權的努力啦哈哈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5-04 16:44:00加油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5-04 16:46:00加油
也不想想是那些異性戀父母丟棄他們,讓他們需要被領養。連我這個異性戀都覺得他們噁心
可是我也看到一堆人在被逼婚,或是被暗示想結婚的時候超恨這個婚姻制度的,害他們要被綁死還有被告通姦罪的危險。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04 16:52:00推
是不是該先請同志們先表決一下是否真的想要婚姻制度?當然是匿名投票。 我相信沒人會在自己愛人面前大聲的說他/她/它不想結婚的吧?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6:54:00
用表決來談太低估問題的層次囉~若要的話婚姻整體都需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6:54:00所以?一堆人被長輩逼婚要不要直接廢除婚姻制度好了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6:56:00
反對 就不要進入就好..很簡單的邏輯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5-04 16:56:00這投票要設計的公平公正有難度,匿名的話反方也可來灌票
美國結婚跟在台結婚 意義上是沒差的吧? 再說澀谷就
婚姻是權利而不是義務 就算有婚姻制度 不想結就別結就好
作者:
cappu (鹿鹿拔)
2015-05-04 16:59:00推
作者:
a258558 (MattJ)
2015-05-04 16:59:00就是為反而反的噁心宗教組織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01:00不用理那個littlewoo 那種人想拿少數來反全部
每個人都以為自已是多數呀 :)當你說結婚是權利而不是義務時,表示你不懂婚姻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05:00那異性戀不婚族可以反對異性戀結婚嗎?請問littlewoo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7:05:00為什麼有人思考會因為同性就卡住呢?原PO身為老師一定
作者:
variety (紙飛機)
2015-05-04 17:05:00推!
事實上婚姻中義務是多於權利的,會說這種話難怪這麼想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06:00所以也只要找異性戀不婚族6位來代表異性戀的意見就好惹XD腦袋
想結婚。 當考慮到婚姻中的義務時,你真敢說同志中想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05-04 17:06:00
推 不用理那些奇怪的人 加油 祝妳們幸福:)
作者: realmask 2015-05-04 17:06:00
本來就該通過 這又是台灣因為少數人反對就擺爛的案例
我可以選擇不要跳進洞裡,但我可以反對別人在我旁邊挖個洞吧?Y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08:00那異性戀不婚族可以反對異性戀結婚嗎?請問littlewoo
作者: realmask 2015-05-04 17:08:00
是TED的演講嗎
作者:
variety (紙飛機)
2015-05-04 17:08:00為什麼有人不是同志 卻可以代表同志說"同志不需要婚姻"??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09:00v大這問題更厲害了 gj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7:09:00
他是說走入婚姻不是義務而是權利 不是指婚姻中包含的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7:09:00不行了 卡住了 ╮( ̄▽ ̄)╭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10:00也好呀 那請同志自己辦投票呀 看不婚同志會不會反對XD
作者:
variety (紙飛機)
2015-05-04 17:10:00喔 因為我真的看過牧師為信徒洗腦 "同志需要的不是婚姻"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11:00成大民調 反同只有8.2% 再挑出同志 有多少反對呢?好好笑
作者:
DominateS (Domiinate)
2015-05-04 17:11:00恭喜你們!!好勵志的文章,你們的爸媽也很棒!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5-04 17:12:00我是不想結婚的同志,我看待想結婚的同志是覺得樂觀其成我目前想不出為什麼要反對的理由
作者:
variety (紙飛機)
2015-05-04 17:12:00很多基督徒反同婚都是被牧師洗腦的 走一趟教會就知道
作者:
choux (奶油包心菜)
2015-05-04 17:13:00支持!! 加油~祝妳們幸福
如果民調等同投票,馬英九就不會是總統了 有什麼好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17:16:00這不是廢話嗎投票跟民調時間不一樣也拿來比
作者: casperrrr 2015-05-04 17:17:00
廢話 民調會隨時間改變阿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05-04 17:17:00想結婚的同志是多數 才能爭取同婚嗎? 這兩者應該無關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5-05-04 17:19:00沒差 因為我問過不婚的同志 他們不會反對同婚反而會支持只能說那種問題是反同那方沒有同理心的可笑問題就算是異性戀不婚族 也不會無理反對異性戀婚姻那個問題可以說是下限中的下限
作者:
saul17 (阿堯)
2015-05-04 17:21:00推這篇 順便吃爆米花看戲
作者:
variety (紙飛機)
2015-05-04 17:22:00少數人的權益本就不該透過投票來決定難道我們可以投票決定健保是否納入殘障人士????
作者: k14134 (k307) 2015-05-04 17:24:00
支持 反同垃圾關他們什麼事
作者:
hsyinu (事情真多)
2015-05-04 17:25:00推推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04 17:26:00
推 異性戀不婚族也不能反對異性婚姻啊
作者: aa152502 (赤小羽) 2015-05-04 17:29: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