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ochula (就好笑A啦)》之銘言:
: 我記得我大學時候跟團去中國玩
: 下雨了 我女朋友在百貨公司買了一隻草紙20塊的雨傘
: 我跟路旁阿婆買了草紙1塊還是2塊的傘
: 我的傘隔天就壞了
: 我當時是大學生
: 我當時想跟阿婆說:你不用租金租店面 傘怎麼一下子就壞了
: 如果這樣問 我一定會被笑傻啦
: (誰在管你成本多少啦)
: 便宜沒好貨
: 而且便宜有好阿
: 南部一堆房
: 為何一定要擠北部呢??
唉 帶風向帶的這麼差
還想用便宜沒好貨這種爛藉口
送你內政部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第一章通則
1.2節 耐震設計基本原則
本規範耐震設計之基本原則,係使建築物結構體在中小度地震時保持在彈
性限度內;設計地震時容許產生塑性變形,但韌性需求不得超過容許韌性容量;
最大考量地震時則使用之韌性可以達規定之韌性容量。
看不懂沒關係 底下有說明
(1)中小度地震:為回歸期約 30 年之地震,其 50 年超越機率約為 80 %左右,所
以在建築物使用年限中發生的機率相當高,因此要求建築物於此中小度地震下
結構體保持在彈性限度內,使地震過後,建築物結構體沒有任何損壞,以避免
建築物需在中小度地震後修補之麻煩。一般而言,對高韌性容量的建築物而
言,此一目標常控制其耐震設計。
使地震過後,建築物結構體沒有任何損壞
使地震過後,建築物結構體沒有任何損壞
使地震過後,建築物結構體沒有任何損壞
我怎麼看我都不覺得前幾天的地震有大到這麼嚴重
退一萬步 好 今天這個地震回歸期超過30年
我們來看看下一個階段怎麼寫
(2)設計地震:為回歸期 475 年之地震,其 50 年超越機率約為 10 %左右。於此地
震水準下建築物不得產生嚴重損壞,以避免造成嚴重的人命及財產損失。對重
要建築物而言,其對應的回歸期更長。於設計地震下若限制建築物仍須保持彈
性,殊不經濟,因此容許建築物在一些特定位置如梁之端部產生塑鉸,藉以消
耗地震能量,並降低建築物所受之地震反應,乃對付地震的經濟做法。為防止1-2
過於嚴重之不可修護的損壞,建築物產生的韌性比不得超過容許韌性容量。
設計地震的標準可是475年呢
才允許發生"非嚴重破壞"
你今天合宜宅不論是設計或是偷料
已經嚴重違反規範了
還在扯便宜沒好貨
黨工除了領500連續回文
可以多讀點書
加油 好嗎?
不會上色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