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http://newtalk.tw/news/2015/05/04/59726.html
newtalk
2.完整新聞標題:
台灣大算文創?台北文創:數位內容也算
3.完整新聞內文:
松菸文創爭議多,由於園區內大多由餐廳進駐,連台灣大哥大都進駐,讓外界質疑「文創
」在哪?對此,台北文創副總劉麗惠4日表示,台灣大哥大迎合數位匯流時代,屬於數位
內容產業,應該算是文創。至於餐廳的部份,她指出,這是租給誠品經營,應該由誠品說
明。
針對台灣大哥大究竟是不是文創產業,劉麗惠說,在4G的匯流時代,不要用語音時代來認
定電信產業是不是文創,未來手機上都是影音平台,包含行動支付、費用支付等,所有的
娛樂享受都會在手機上,台灣大也有投資電影,包括:總舖師、閨密等,讓大家可以在手
機上看到更多影音內容,迎合未來的數位匯流趨勢,應該算是文創。她也說,若市府認為
不適合,台灣大也同意搬出去,但在時間的準備上,2星期搬遷很有難度,連開董事會都
不可能。
劉麗惠更強調,當初台北市政府有公告哪些產業是文創類別,寫得很清楚,當初是依此公
告來進場的,而電信產業應屬文創法中的數位內容產業,雖然北市府說解釋權在他們,但
市府說法前後不一,讓他們很難做事。
至於咖啡廳、餐廳到底算不算文創,劉麗惠表示,這部份是交給誠品經營,誠品當然是台
灣文創的第一品牌,台北文創給誠品的租金每坪才1050元,誠品用什麼商場策略是他們的
部份,要由他們回答。至於有人反應飯店定價太高,她說明,這部份有跟誠品溝通過。
而北市府批台北文創把松菸弄得像房地產出租,劉麗惠反駁,應該回到契約,用情緒性的
字眼只會流於口水。她強調,當初契約是經過北市府同意的,2200元的租金也是,現在要
調整,也要由第3方判別。而台北文創在整個案子中已付出了101億。
認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