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5-04 23:56:20LINE「援助」少女7次 色大叔挨告性侵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04/604033/
2015年05月04日15:24
宜蘭縣一名16歲的少女小優(化名)她就讀國二、13歲時因缺錢花用,在網路聊天室認識
一名李姓男子,事後雙方互留LINE,並相約前往位在羅東的旅舍,以每次4000元代價,從
事性交易,前後共7次。去年東窗事發後,警方循線找出李男,他坦承與小優性交易,不
過因小優前後說法兜不攏,法官只認定其中5次,最後判李男1年半有期徒刑,緩刑4年。
女子小優(16歲)就讀國二時在某交友網站和以代號「鼎」的男子李家鼎(32歲)搭上線
,雙方聊天後,互加LINE及手機號碼,2、3天後兩人透過電話聯繫,談妥4000元代價性交
易。兩人約在市區一家超商見面,李男騎機車載著小優前往旅舍開房間。當時小優曾告訴
李男她才13歲,還在讀國二。
李男食髓知味,事後不斷打電話約砲,但都被小優拒絕,「只有缺錢才會透過手機相約性
交易」。小優說,第2次是在國三開學前夕,之後5次則在國三下學期,幾乎每個月1次,
雙方都以電話或LINE相約,並到同一家旅店性交易。
去年10月間,此事東窗事發,小優家人得知後提告。警方訊問時,小優說她並不知道李男
姓名,警方事後追查才查出李男身分並通知他到案。偵訊時,李男坦承多次以每次4000元
代價和小優性交易。
不過,小優向警方供稱與李男前後共性交易7次,但其中2次性交易時間是未滿14歲的國二
期間,時間也記得不清楚,庭訊時說,小優對這2次說詞前後混淆,法官並不採信,只認
定國三的5次。
法官認為,李男與小優認識後,利用小優缺錢花用,以金錢引誘而為性交行為,足見法紀
觀念淡薄;小優當時僅為國三學生,對性自主決定權未臻成熟,李男與之發生性行為,對
小優身心正常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念及李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小優及其家
屬達成和解,而李男也無前科記錄,事後有悔意,前前後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
行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並諭知交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林泊志/宜蘭報導)
備註:
作者:
gnaw159 (realmind13)
2015-05-04 23:57:00八卦人氣
作者:
losel 2015-05-04 23:57:00國二...................................................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5-05-04 23:57:00賺翻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5-04 23:57:007之亂??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5-04 23:57:00大腦生了沒
作者:
alog (A肉哥)
2015-05-04 23:57:00不是五倍嗎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5-05-04 23:58:0014歲4K 齁~~ 你賺到了哦 看被判幾年來堵
作者: bicabicachu 2015-05-05 00:01:00
不過喜歡未成年幼女真的奇怪,我不太能理解
作者:
L2N (水蚤)
2015-05-05 00:05:004k 這茶好青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5-05 00:06:00根據對岸的說法 這種的幼齒比較少經驗 可以不戴套 (最好是這樣啦畜生)
作者:
akstyle (下地ç„åªæ˜¯å€‹å›žå®¶çš„概念)
2015-05-05 00:09:00幹!32歲叫大叔....
作者: magentatt (magentatt) 2015-05-05 00:17:00
兩萬八去補處女膜
幹你娘的32歲男叫大叔,你他媽的32歲女最好你就叫大嬸看看,幹他媽的爛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