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瓦城」壓榨勞工累犯 高市開罰30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瓦城泰式料理讓員工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由於「瓦城」近年勞檢紀錄都被查獲違反規
定,高雄市勞工局認定「瓦城」是累犯,將裁罰最高額度罰鍰30萬元。高雄市長陳菊要求
勞工局對瓦城進行不定時、不定點的勞動檢查。
勞工局表示,今年2月間接獲瓦城員工檢舉後,曾到瓦城明誠店、巨蛋店、義大店實施勞
動檢查,發現3家分店都違反勞基法「勞工1日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的規定,且有勞工1
天工作達14小時。
由於勞工局101年查到瓦城「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未加倍發給工資」,罰2萬元,之後又
查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超時工作、休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以及使女性勞工夜間工
作」,再裁罰8萬元並公布事業單位名單。這次再查獲員工超時工作,因此認定瓦城是累
犯,裁罰最高額度罰鍰30萬元。
議員郭建盟4日在市議會總質詢時,指上市公司瓦城餐廳以「奧步」苛刻及壓榨員工,他
說,瓦城去年營收高達29億元,年成長率達25.92%,並大方配息現金股利10元,也獲得
天下雜誌金牌服務業調查21大行業的第3名佳績,實際卻是欺壓勞工的慣犯。
他說,瓦城屢次違反勞基法,主要是罰鍰過低、勞動檢查率過低及勞動檢查成效不彰,業
者根本是罰不怕才會繼續違法,他建議市府對外公布其違法事實,以輿論制裁違法企業,
並透過勞檢程序要求改善。
陳菊表示,勞工受到勞基法的保障是最低度的要求,如瓦城餐廳是以不同型式的契約影響
勞工的權益,勞工局應對其進行不定時、不定點的勞動檢查。
勞工局長鍾孔炤表示,根據勞基法的規定,違反勞基法的事業體,不論是只有1家店違法
,或是多家分店都違法,罰則都一樣。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5-04/59735
5.備註:
1.靈糧卡好 才罰三十萬喔 應該重罰年營收的一半才對啦
2.肏 沒鄉民發起拒吃瓦城運動嗎?
反正純正泰式口味餐廳一堆 也不差瓦城一家啦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4-05-05 10:26:00東南亞不意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5-05 10:26:00可惡 損失了半天的營業額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5-05 10:27:0030萬 柯柯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05 10:27:00
跟五千塊拚的下場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05 10:27:0030萬業者要賺幾天?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5-05 10:27:00"瓦城去年營收高達29億元,年成長率達25.92%"
作者:
sigrid0331 (中島宏之 >///< 山崎康晃)
2015-05-05 10:27:00我昨天看了報導才知道 原來瓦城老闆演過遊俠兒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5-05 10:27:00瓦城一道炒青菜賣你兩百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05 10:28:00
一個禮拜
作者:
amovie ( )
2015-05-05 10:28:00上市上櫃der
作者:
sigrid0331 (中島宏之 >///< 山崎康晃)
2015-05-05 10:28:00對那個角色還蠻有印象的=.="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05 10:28:00重點是罰的錢應該分給員工吧 不然員工被開除 業者罰錢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5-05-05 10:28:0030萬………會不會算一算還有賺
作者:
AllFake (全假!!!)
2015-05-05 10:28:00根本不痛不癢
作者:
coolda (cool)
2015-05-05 10:29:00因為被罰三十萬 所以裁員一人共體時艱 大家責任制分攤工作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5-05 10:29:00勞基法不修不行
作者:
a1len (a1len)
2015-05-05 10:29:00有利可圖甘願違法交罰款的無良企業有多少?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05 10:29:00一定是有賺的員工那麼多一個一月拗 一萬超碼上百萬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5-05 10:30:00勞基法不修不行;e04,我從二月起就不去瓦城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5-05 10:30:00壓榨勞工的利潤太高了 只好努力違法
作者:
a1len (a1len)
2015-05-05 10:30:00誰出頭誰砍頭,哪個員工不是拼著被辭退或辭職出來申訴的
作者:
amALu (Luia)
2015-05-05 10:31:00重罰30 坑30個員工就有了 啥時才要罰營收?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5-05 10:31:00
上電視檢舉公司那二位高雄員工看起來做很久,有點資深
作者: amphiprion (鋼鐵毛毛蟲) 2015-05-05 10:32:00
罰資本額的3分之1這樣才有效!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5-05 10:32:00勞基法上限就30萬,不痛不癢。
作者:
LeonaxIori (神為é”生 é”為神化)
2015-05-05 10:33:00老闆是大賭秀男主角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5-05-05 10:33:00
難道不能修改法規改成營業額比例嗎?這種價碼像在開玩笑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5-05-05 10:34:00勞基法如同虛設 根本鼓勵商家鑽漏洞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05 10:34:00有更有用的 直接抓負責人去關七天 我保證馬上改善那些大老板最怕的就是被關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5-05 10:35:00勞基法有拘役,但是是要惡形重大的....
作者:
Atwo (A兔)
2015-05-05 10:36:00一家店的兩三天的營業額
作者:
hihjk (hihjk)
2015-05-05 10:38:00科科 罰公司不罰主管有屁用
作者:
MAYDAYJJ (我是BOBO)
2015-05-05 10:40:00少了一兩個零吧!這數字
作者: loki1789 ( なにぬ) 2015-05-05 10:45:00
有賺還拗員工
作者:
netion (只想單純的活下去)
2015-05-05 10:48:00不痛不癢
30萬跟收保護費有甚麼兩樣...然後放任企業繼續壓榨勞工
作者: tsubakiten 2015-05-05 11:00:00
爛勞基法
作者:
mirja (莫佳)
2015-05-05 11:05:00慣老闆市不意外啊
作者: wraith13 2015-05-05 11:28:00
台灣ㄏㄏ
作者: smallx3 2015-05-05 11:43:00
老闆:30萬? 我可以預繳300萬嘛?
法令就只能罰這麼多 怪DPP陳菊真好用 不怪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