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39人佔領政院遭警毆傷提告 竟反遭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陽花學運案,今年2月起訴318佔領立法院、323攻佔行政院、411路過中
正一分局事件3大案,共起訴119人次。其中攻佔行政院案,當時起訴學運領袖魏揚等共93
人。不過,由於事後有約40名沒被起訴的民眾陸續指控,在參與攻佔行政院案中,遭警方
驅離時受傷,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嫌殺人未
遂,卻成為行政院控告他們參與攻佔行政院的鐵證,台北地檢署今天因而依侵入建築物罪
,追加起訴醫師王心愷等39人。
檢察官先前偵辦攻佔行政院案時,根據警方蒐證畫面,陸續清查出魏揚等93人參與攻佔行
政院案,除依侵入建築物罪起訴先前的93名被告,其中有人分別因竊取行政院內的濃煙逃
生袋、以手機拍下行政院公文、對警員嗆聲、破壞行政院的門,另遭依竊盜、妨害公務、
毀損等罪起訴。總計因太陽花學運遭起訴的人數已多達158人次。
今遭檢察官起訴的王心愷等39人,雖在323當天沒警員的蒐證影帶拍下,但因他們事後向
法院自訴馬英九等人涉嫌傷害未遂,指控在參與攻佔行政院當天,遭警員強制驅離時,被
警員打傷、或遭水柱噴傷,並提出驗傷單等相關證明,行政院因而也指控這些民眾涉嫌侵
入建築物、毀損等罪。
檢察官開庭時,王心愷等39人均坦承當天參與攻佔行政院,但不認毀損等罪,檢察官因而
僅依侵入建築物罪起訴王心愷等人,其餘罪名因證據不足,不起訴。(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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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有沒有懂法律的人可以發表一下意見?這樣子的起訴有違反程序正義之虞吧?如果可以起
訴,那這樣誰還會相信訴訟制度可以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