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Danny (Love Forever!)》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2015年05月05日14:22
: 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指控民進黨前發言人康裕成4年前公開辱罵他是「沙豬」,還抹黑
: 他「放假消息早有前科」等語,提告要求康女及民進黨連帶賠償200萬元,並於《蘋果日
: 報》等4大報登報道歉,最高法院認為康女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且有適當查證,今
: 判金溥聰敗訴定讞。
: 判決指出,金溥聰2011年10月於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期間,以馬英九競選團隊「台灣加油
: 讚」執行長身分訪日,同月23日返台開記者會表示:「有日本學者在討論上指出,蔡英文
: 可愛但不可信賴,馬英九總統不可愛但可信賴。」等語。
: 康女隔天在民進黨中央黨部以發言人身分,開記者會表示:「用可愛來形容女性,是沙豬
: 式的比喻,非常不恰當,而且依據民調顯示,長期以來,蔡英文的信賴度遠高於馬英九。
: 」康女並指馬英九2006年訪日,金溥聰對外宣稱馬與當時的官房長官安倍晉三會晤,事後
: 被安倍否認。
: 金溥聰認為康女說他是「沙豬」,是罵他「抱持著沙文主義的豬」,又以安倍一事影射他
: 「放假消息早有前科」,是說謊、欺詐且無誠信之人。不過一、二審認為金溥聰是馬英九
: 核心幕僚,也是公眾人物,康女所言雖非全然事實,仍屬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也有
: 適當查證,非惡意誹謗,均判金溥聰敗訴,最高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
: 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05/604635/
大家好像很爽的樣子
我分析一下
首先,金告人,是否都自己出庭?
如果是,這樣付出了時間成本;如果不是,是請律師處理,那就沒時間成本
只有請律師的金錢成本
那再來要問,如果金告人,這些錢如果、假設不是用他自己的錢
那就連金錢成本都沒有
也就是雖然輸了面子(敗訴),但實際上什麼都沒有損失,還可以弄被告人的成本
被告人如果自己出庭=時間成本;被告人請律師=金錢成本
還有家庭壓力成本,心理壓力成本
這樣可以達到,消耗被告人的成本,又可以達到寒蟬效應,讓其他人更不敢罵他
假設不用付出時間成本、金錢成本,那敗訴頂多就是面子成本
厚臉皮的人根本不會在乎
所以司法真的要改革,可不可以研擬一下過度訴訟費用啊?
因為有時候根本只是玩成本戰